物业费拖欠多久物业有权起诉_法律规定物业费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3:32:29 人阅读
导读: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为什么还去花钱让物业管着!没有天理了!都对物业反感!物业还懒着不走!我想对于物业服务差这件事很多业主都是有感想。然后觉得交了物业费就亏了。至少...

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为什么还去花钱让物业管着!没有天理了!都对物业反感!物业还懒着不走!

我想对于物业服务差这件事很多业主都是有感想。然后觉得交了物业费就亏了。至少也要到物业改正后再交。可是没有等到物业改正,结果自己就被起诉了,而且是败诉方。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相信。很多人不明白,我会从以下内容告诉哦大家。

1: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管法》中有明确规定业主应该积极主动的缴纳物业费,不得退钱或拒不缴纳物业费。所以与物业产生矛盾时,不交物业费不是一个好的办法,因为一旦物业公司起诉,到现在为止我是没有看见败诉的。一旦法院判决生效后还不执行,将会进入失信人员名单和财产冻结。这个是对于业主而言是得不偿失的。

2:要分清楚什么叫服务差什么叫未服务。一般而言,业主只有在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上所提供的服务时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并可以起诉。但是服务差代表着是这个物业公司按照合同把提供的服务做了但是没有做好,这才叫服务差,这个时候业主应该把物业服务差的证据进行保存,然后告知业委会及社区街道。但是最好不要拖欠物业费。因为拖欠物业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一个性质。在把情况告知业委会和街道后如果还未整改可以进行业主大会投票决定是否要解聘该物业公司。然后并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才是好的办法。因为一旦物业公司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这种案例基本都是物业胜诉,然后开始协商要交多少物业费。不协商的。就会被法院制裁的。所以不要因为小钱而把自己弄成黑名单

1.只要是逾期支付物业费,就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应承担违约责任,物业公司在业主违约的情况下随时都是可以起诉业主的。

2.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是按月交纳还是按年交纳,一般认定应该按月支付,如果没有支付,物业公司履行了催告程序也就是通知业主来交物业费。业主还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就可以起诉的。但是一般物业为了和业主保持良好的关系,都不会差几个月就起诉的,会及时通知,如果业主表示要支付,物业公司都不会起诉的。

2017年生效的民法总则,把债权的诉讼时效由以前的两年延长为三年。

这个意思是,别人欠你的钱,从到了该还钱的时间起算,你私下协商要不回来,在三年期限内又不去法院起诉的话,在法律上就不管了~术语上说叫“不支持”你要钱的请求。

(当然不是说这笔债务在民间的意义上作废,如果过100年,对方还愿意还你钱,法律也不干涉。)

同时法律还有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所谓中断就是发生法律规定的中断事项后,由那时起重新开始计算时效。

比如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最关心的欠物业费起诉问题。

假如是从20 17年1月1日应交的费用开始欠费,时效三年是指要在2020年1月1日之前起诉。如果不起诉,要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发一个催缴通知,贴在欠费用户门上(不必再敲门),用带日期标记的相机拍摄一个现场照片,照片要能清晰显示日期、房号和催债通知的内容。

贴起诉通知并且拍照片,是为了证明你要过债,就不受前面说的时效三年的限制,而是从你贴条的时间算起再延续三年。

在起诉时,一并提交这个照片,做为时效中断的证据。

(上面说的做法是诉讼实操,总有些书呆子透着机灵说不可行,呵呵。)

一般不会等到三年,在两年多的时间就去拍照存证。这种操作可以延续多次,欠的债永远逃不掉,直到决定起诉时为止。

如果哪个傻瓜物业,对欠费的业主不采取书面追债存证的行为,过了七、八年才想起来起诉,那欠费的业主,只需还三年之内的债务就行,三年之外的债务,法院不管。

下面是法律规定。


这个事情讨论的是物业费诉讼时效问题,比较复杂.


应该说这个问题对于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都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于业主来说直接关系到要不要交物业费以及交多长时间的问题,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直接关系到能不能收到全部欠缴的物业费的问题。

对此,从下面几个问题进行讨论:


一,先确定的是,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方面,按照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一般情况下,普通时效为3年.之前的民法通则规定是两年.追缴物业费纠纷适用普通时效,这里按照两年的时效来做讨论.


二,综合人民法院实际审判案例来看,在审理遇到物业公司诉求超出两年时效的物业欠费时,各地法院做出的判决结果并不一致,甚至是完全相反.

例如:某地物业公司自09年开始对某小区进行前期服务,至2018年该小区业委会成立,物业公司撤出.该物业公司起诉追缴某业主自09年至18年长达十年的欠费.该业主答辩物业公司从未向其催索物业费,只同意支付最后两年内的物业费,辩称之前的物业费已过时效,不应支持.

法院最终判决,该业主支付09年至2018年全部时间段的物业费。依据是: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法院认为,本案的诉讼时效起止时间是该物业公司撤出小区之日,即不再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时.


而在另一地的类似案例中,业主同样辩称物业公司数年内未向其催索物业费,两年之外的费用应属超出诉讼时效.庭审中,物业公司亦未能提供其向该业主连续催索费用的证明.

本案判决结果是,法院采纳了业主的答辩意见,即只需缴纳两年的物业费,驳回了物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未能证明其向业主连续催索物业费,可以认定是明显怠于行使权利,造成诉讼时效中断,因此应承担丧失追索超出两年时效期间费用胜诉权的结果.


三,上述案例截然不同的结果,原因在于人民法院认定的侧重点不同.据悉,正在修订的民法典草案,可能会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给予明确.那么在此之前,关于本问题给我们的启示是:物业公司会注意通过以律师函,挂号信等等书面催缴的证据固定,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权利;而对于业主来说,庭审答辩中遇到超出诉讼时效的诉求,必须提出自身关于时效问题的答辩主张.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

如果物业公司不起诉你,原则上你可以无限拖欠。

根据民法通则,民事债权的时限是两年,也就是说两年以上物业不催款的话,你就没有付款的义务了。通常物业公司以季度为催交周期,欠费一年以上才会不断催讨,超过2年才会进行起诉追索。如果你不能回来的话,建议与物业进行电话联系,说明下情况,预约交付即可。当然,提前预付是对于双方都最有利的措施

多数业主拖欠物业费通常都有各种理由,比如家中财物被盗、物业维修不及时、房屋尚未装修入住、没有直接签物业服务合同等等,认为不交物业费理所应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实际上,这些所谓的理由与缴纳物业费完全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服务费属于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因而是违法行为,打官司必输无疑,众多的这类司法案件判例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至于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各种理由,与缴纳物业费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业主可以依法另行向物业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

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回归街道、居委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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