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附加刑留案底吗_附加刑可以单独使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07:55:45 人阅读
导读:取保候审不一定有案底,取保候审后判刑就肯定有案底。案底就是司法机关的记录犯罪的信息库。《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

取保候审不一定有案底,取保候审后判刑就肯定有案底。案底就是司法机关的记录犯罪的信息库。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 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规定: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取保候审后能否留案底取决于是否判刑,而与取保候审是否到期没有直接关系。对出国没影响,对以后也没有影响。

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

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也算刑事处罚,是记入个人档案的。

派出所不会给你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可以,比如对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治安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是行政处罚,虽然会留下客观违法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案底(前科)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案底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属于违法犯罪人员,因此取保候审解除后会留有案底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 取保候审的方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因盗窃罪被法院只判了罚金,并且交了罚金,一定会有案底,因为毕竟构成盗窃罪,只不过罪行较轻,只判处罚金。罚金也是刑罚的其中之一。《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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