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什么_解释法律的是哪个单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5:33:10 人阅读
导读:陈清泉这个人物在现实中有代表性《人民的名义》所以引起观众的强烈关注,就在于邪不压正,最终党纪国法得以伸张,贪腐官员被一网打尽。陈清泉是法院院长,为了进行利益交换...

陈清泉这个人物在现实中有代表性

《人民的名义》所以引起观众的强烈关注,就在于邪不压正,最终党纪国法得以伸张,贪腐官员被一网打尽。

陈清泉是法院院长,为了进行利益交换,说出了"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这句话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去理解。

一是表示法院的事情我说了算。为什么?因为对法律法规可以任意扭曲,可以断章取义,可以打擦边球……

二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比如量刑标准的"三到五年",判三年判五年,全在法官手上。重罪轻判等现象容易出现,凭借此权谋获私利是相当容易的。

三是法官因有"独立办案"的空间,一旦失去监督,天平倾斜,就会让法律尊严受到挑战,公平正义荡然无存,社会秩序陷入混乱,合法权益难受保护。最近网络报道云南一件事:多年前一被判死刑的犯人,居然"死而复生"而且成了商人,足见公检法系统存在严重问题,以公权谋私利到了何等程度!

陈清泉式的人物,大有人在。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解释法律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央政府、中央军事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根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所以应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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