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专家应履行的义务_物业公司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16:15:35 人阅读
导读:应该是十项权利六项义务《物业管理条例》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

应该是十项权利六项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10项权利: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等10项。  《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6项义务:(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6项。

一,物业公司的职责: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二,物业公司的义务:(一) 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二)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三) 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四) 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五) 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六)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未履行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依据物业合同约定起诉业主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

物业公司应按物业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属于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业主不能依据物业合同起诉物业公司违约,业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召开业主大会解除与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代表业主提起诉讼。

少数业主没有驱离物业公司的权利,业主委员会不作为或者缺位,物业公司有恃无恐。业主驱逐物流公司,像打一场反黑战争,惊心动魄。

小区全体业主团结一心,业委会就会积极履职,物业公司就会尽职尽力。小区物业服务不好的,主要是小区全体业主不团结,勾心斗角,争权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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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受管委会及房产消费者的委托,承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义务包括: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房产消费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绿扩、清扫保洁以及房产消费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结合管辖小区实行情况,制定较具体的义务和责任条款并公之于众,以方便房产消费者的了解和监督。


下面了解下物业管理公司:

  1. 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1. 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
      1. 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
        1. 物业管理公司按存在形式划分,有独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和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物业管理公司两类。
          1. 物业管理公司受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委托,对其物业实施管理与维修,对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各种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有如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的职能是什么?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物业的职能就是根据与全体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在管理区域内对物业的公共部分,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及秩序。

物业管理的具体职能就是对小区里物业公共部分、消防设施、公共给水设施、公共排水排污设施、电梯系统、消防设施、 公共照明设施、门禁设施、车辆智能管理设施等的维修、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同时对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楼梯、走道、门厅等进行保洁;对绿化进行修剪、施肥、除草、淋水、除虫;对小区的进出入口、道路、公共场地、停车场等秩序进行维护;管理小区内物业、设施、设备的基建资料、维修维护登记资料及业主有关登记的资料。

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各种服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1.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场地干净整洁无纸屑、垃圾,绿化长势良好,无老鼠、蟑螂及虫害;2.维持小区内秩序车辆畅通,无乱停乱放,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3.做好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保证小区内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排水排污主管道无堵塞,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

总之,物业管理工作看似简单但是他直接关系到小区全体业主的生活、财产及人生安全。业主们在享受安全,舒适,美好的生活的背后离不开物业人付出的辛勤劳动。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业主临时规约或业主规约,合理合法装修房屋;

2、按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3、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公序良俗;

4、积极参与业主大会的会议和临时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5、房屋出租的业主,经常性关心房屋使用状况,管理好出租的房屋,防止承租人产生不合理的转租以及违法装修现象以及其他违规现象;

6、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足30%时及时配合业委会缴纳;

7、热心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组左邻右舍;

8、对于不良行为敢于说正义的话,发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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