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这一块内容并不复杂,百度上的答案基本也算可靠: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一般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当然实务中基本上都是由大股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居多,也存在非上述人员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资金一般来说责任分为两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挪用资金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于此如果法定代表人:
【职务侵占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表人系公司大股东即董事或者执行董事担任的情况下,其单方面挪用资金侵害小股东权益的,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向监事会要求先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不履职的,那么股东有权利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要求大股东返还该部分挪用资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谢谢。
谢邀。
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是股东。理由是: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此处的经理即大家常说的总经理。
具体来说,第一,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第二,公司不设立董事会的,就只有执行董事,则由执行董事或总理级担任。
至于是由谁担任,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从法律上讲,董事长也好,执行董事也罢,未必非由股东担任,虽然实践中大股东担任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现象较多。
至于总经理,也可以外聘职业经理人,同样未必是股东。
因此,法定代表人未必一定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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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法人,即单位名称,一般是指组织或企业。
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是有明显区别的。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二者所指对象不同。法定代表人是单一的,一个单位只有一个,是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经理)担任,需按公司章程规定依法登记。法人代表则是不确定的,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既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法定代表人委托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如企业的经销人员),其权利是有限制的,最多不能超出授权委托范围。
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在一定情况下,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时造成他人损失或者其他法律后果的,都由法人承担。只有超出授权委托范围所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才由法人代表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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