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与补偿金可以一起拿吗_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9:02:56 人阅读
导读:这点是不冲突。因为,失业保险是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以按月领取。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领取两个月。而经济补偿金是由单位发,按照劳动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领取补偿金:1...

这点是不冲突。因为,失业保险是办理了失业登记后可以按月领取。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领取两个月。而经济补偿金是由单位发,按照劳动法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以领取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在该工作单位工作满一年拿一个月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赔偿金每月拿的钱等于该员工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希望这些可以让其心里清楚些。

不能。

1、赔偿金是针对用人单位违法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张的权利。其计算的标准是补偿金的双倍。属于一定的惩罚性质。

2、补偿金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通常是劳动者因为单位存在一定过错,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主张的权利。或者是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劳动合同由于客观情形无法继续履行,比如合同到期,单位搬迁,破产等情形下合同不再继续履行,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依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综上赔偿金和补偿金针对的情形不同,性质也不同,所以不能同时主张。

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的区别是什么?1、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2、用人单位“违法”是劳动者请求赔偿金的前提,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备注:月工资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4、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辞退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是要分情况的,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存在以下情形的,那么辞退员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员工出现了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将员工辞退,是可以不像员工支付赔偿金的,除此之外,基本都是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的。一旦出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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