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招工却签劳务派遣合同_现在单位招人都是劳务派遣吗?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4:50:35 人阅读
导读:成本低,风险小。举个例子,A公司想要一批人来短暂做事,业务属于外围,但是又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时候就和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区别在哪里呢?如果你自己招聘,A公司就...

成本低,风险小。


举个例子,A公司想要一批人来短暂做事,业务属于外围,但是又不想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时候就和派遣公司签订协议。

区别在哪里呢?如果你自己招聘,A公司就和劳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和外包公司签订协议,那么就属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劳动合同需要严格的遵守《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合同遵守的是《合同法》,相对比来说,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的保护更加严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严重的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劳务合同只有一个民事违约的问题。


在劳动合同下,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劳工的社保费用,工伤费用,加班费用和因其他原因所导致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务合同只需要遵守劳务合同的所约定的事项即可。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时候,承受的风险更小,成本更低,即便是不用了,在合同到期以后终止就可以,不涉及到其他问题,时间可以依照合同,几周也可,几月也可,几年也可,不受限制。

而劳动合同签订的年数较长,最低最低不能低于3个月,用人单位不得擅自终止合同,一旦终止必须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在短期用工,或者临时用工的时候,签订短期的劳务合同更加合算。

正常!只有这样才正常!呵呵!同人不同命的工作饿了么啦!

强烈要求中央对执行"劳动法合同法社保法″进行一次督察大巡视切实保障职工权益!

一、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劳动体系一种有害的现象,企业逃避用人义务,规避社会责任,以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养活一批寄生虫般的派遣,外包公司。

二\,派遣公司就是企业想逃避劳动法的工具,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利时,企业却可以逃劳动法的制裁,

三、这种情形持续发展下去,将对劳资关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成不利影响。

题主的意思是不想去了想毁约,还是想成为央企的正式合同工?

给题主分享一下我亲戚孩子的故事,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亲戚的一个孩子,是重庆某重点高校土木工程毕业的。在毕业的当年,通过校招被一家所谓的建筑“央企”招聘。

当时来校园招聘时,所有的宣传内容都是这家高大上的央企。特别是能被它录取,这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陷饼”高兴得有些懵了。

于是签订合同时,也根本没有在意,只管一阵签字,哪里还去看它的具体内容条款。

当一阵高高兴兴签完合同,拿到手冷静阅读具体条款内容,才发现自已上当受骗了,哪里是什么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原来只是一个劳务合同,是央企的一名劳务派遣工!

亲戚家的孩子打电话回来,哭诉自已校招被骗进入了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也签了,不知该怎么办?

后来亲戚来咨询我,他知道我在单位主管安全,懂得不少法律知识。当时我向亲戚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也打电话问了一下孩子,有关招聘宣传活动详形。知道该招聘活动是以“偷樑换柱”的方式,在最后签订合同环节中,签订劳务公司的合同,有“欺诈”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我建议他以招聘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告诉招聘公司: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此情况,最后招聘公司不得不接受解除合同!

所以如果是为了毁约,完全可以根据有关法规,指出招聘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不诚实信用”,进行欺诈的行为,要求解除该合同。

现在回到题主的这个问题上来,那么究竟该怎么做呢?

1、想要解除该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只要题主能够拿出招聘公司,在招聘时存在着欺诈宣传的行为。从而对题主进行错误的诱导,最终签订了该合同。

那么题主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来宣布该合同无效,从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的原则』是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旦只要违反那么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合同。

所以题主完全可以有理有据有法的,提出解除该劳动合同。

2、想要签订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

客观的说,该招聘公司本身就不是央企直接来招聘员工,因此想要与央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要想在校招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是招聘企业、学校、求职者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才是校招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规范操作,而不是像题主这样直接与招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题主想要签订正式的央企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是央企的招生部门、学校、题主先签订一个三方协议。

事实上,现在题主的这个想法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你现在所签订的这家公司根本就没有这种资格。

因此题主想要签订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没有实现的可能,这件事情你就别再想了。

通过该件事情应该从中学会反思。在参加校招之时,必须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仔细认真的阅读有关招聘合同的条款内容,确认是签订三方协议还是劳务派遣,避免被陷入到招聘的陷阱之中。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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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2014年办完入职手续30日内单位就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现在不愿意签劳务派遣合同有两种解决办法

解决方案一:不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只能被动离职,要求补缴未缴纳社保费及双倍返还工资

解决方案二:和单位协商补缴未缴纳社保费,同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其实无论和单位签订还是和派遣公司签订待遇一样,唯一不同之前在原单位工作6年时间,如果原单位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会按年补偿你工资,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满6年就是6个月。

人在职场相互帮,请关注我,18年工作经验的HR总监,为你解答职场困惑。谢谢!

1、首先你需要了解和清楚的是:你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把你安排在用工单位工作,你在用工单位工作十四年,都不是用工单位的一名正式工,而仍然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签订多少年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务派遣公司有关系,与用工单位无关。你与用工单位连续签订多年的劳务派遣合同都是合法的。

2、既然你已经工作十四年,从理论上说,劳务派遣公司应该和你已经签订过三次劳动合同了,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连续签订三次劳动劳动合同,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公司第一次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年,其次是5年或10年,而你已经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同一个用工单位工作十四年,因此劳务派遣公司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你一定需要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不是一家公司,不是隶属关系,更要知道自己的劳动关系在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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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我国现行的一种重要的就业形式、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之处:

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一样: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一样:派遣合同必须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根据工作情况来确定合同期限,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  

3、工资和社保缴纳:派遣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还有其他不一样的地方,就我公司来说,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签合同必须先签订派遣合同,三年之后才会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究其原因,《劳动合同法》里规定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享受同工同酬,但实际劳务派遣工要略低于用人单位正式员工,比如劳动合同工是有600元的住房补贴,但是派遣员工没有,差别不是很大。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在一定程度上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节省人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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