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工资不能低于试用期工资_转正后的工资会比转正前低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1:19:20 人阅读
导读:您好,这个需要看公司当初是如何和你谈的。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几点。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给你定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

您好,这个需要看公司当初是如何和你谈的。

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一下几点。

一、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给你定的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4000元。那是不是意味着转正一定要加工资呢?当然不是。

二、上面这一条的规定只是对试用期工资做了一个法律上的约束,是相当于合同约定工资而言,但不代表试用期工资一定就要比转正工资低。比如说公司和你在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就是5000元,不管试用期还是转正,都是5000元,这样也是符合法律的。

基于以上的解释,那么转正工资加200-500元是否合理?

一、如果公司实行的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么按照试用期加200-500来算,你的合同约定工资最低应该是1000-2500元,试用期工资最低在800-2000元,那么你的合同约定工资只要高于这个数就合法。您的工资是4600元,那公司做法就是合法的。

从常理角度分析,应该您不属于这种情况。

二、如果试用期工资和合同约定工资一致,都是4600元,那么你们公司为了留住你,所以说转正后答应给你加200-500元,这种情况属于公司的加薪行为,不属于试用期与转正工资之间的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你们公司是合法的,至于觉得加的太少不合理,那不是法律受理范围了。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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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少见的。一般来说,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下列情况:

在面试时应聘人员与招聘方谈好了对某一岗位进行试用,并谈好了试用薪资。但是:

一、经过试用期的试用,反映出您的能力未能达到试用岗位的标准,但公司认为您仍然具有培养价值,因此降低了岗位任职资格,所以相应的岗位工资也降低了,甚至低于试用期。

二、在您转正的这段时间,正好赶上公司薪资制度进行调整。薪资结构进行了改变,可能基本工资下调了,但绩效工资或者提成上浮。

三、公司因为某些原因并不想录用你,但也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于是把入职工资调低,让你自己主动离职。

四、不知道你应聘的什么岗位。这种试用期工资高,转正工资低的情况,在业务岗位上出现的比较多。在试用期的时候因为业务人员新入职,手头没有客户,成单比较难,为了留住员工,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就采用比较高的试用期工资。而转正以后,因为已经入职几个月了,手头也有客户积累了,也成成单正常拿提成了,所以底薪就降下来了。

其实作为用人单位也很清楚,正常情况下转正工资低于试用期工资的话,员工也不会留下,如果不是上面第四条的情况,那么企业也做好了你离开的准备。所以建议你结合实际情况,看你说的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再做决定。

我认为是合理的。

为什么叫做“试用期”?就是因为员工入职的最初阶段,一方面用人单位要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是否适应工作岗位;另一方面,也是给员工一个了解用人单位的综合实力、企业文化等多个方面的阶段。

在这个阶段,员工因为不了解用人单位的企业文化,不熟悉本单位的办事流程,即便是一个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到了新单位也有一个学习摸索的过程。

在这个学习和摸索的过程中,新员工往往很难施展开自己的能力和抱负。所以试用期,与其说是员工对公司的劳动输出,不如说是公司对新员工的技能输入。

首先,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一、试用期的期限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1.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3. 劳动合同三年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其次,待遇不会很高。

二、试用期的工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80%, 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的离职规定:

虽然是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可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21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我认为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双方考察适应彼此的一个阶段,薪酬待遇可以适当合理降低。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这种情况确实也会存在,为什么呢?主要是因为转正以后,你就开始正式参保五险一金的待遇了,当然有些单位是五险两金,那么这个五险一金你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可能是有些单位比较高的。所以说在工作单位期间那么转正之前,很有可能你没有交这个五险一金的费用,那么转正以后才交五险一金的费用。

那么这个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要从你的个人工资当中扣除,这样一来的话对于你来说就会形成一个工资减少的一个问题,比如说你转正之前拿的是3000块钱,但是是没有扣除五险一金的,当然转正以后你可能会拿个4000块钱,但是五险一金扣除可能就要扣除1500块钱,那么这样一来,到处的钱只有2500块钱,确实是要低于你转正之前的一个总数?

所以说,转正以后工资低于转正之前也是很正常的,但是虽然说你到手的工资拿少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这个五险一金的费用对于自己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你在享受五险一金的同时,首先你所在的企业单位也给你会交纳相应的一个费用,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对于你的这个累计参保年限,包括你住房公积金的一个待遇都是在你的个人账户上,实际上你的总待遇没有减少,只不过到手的工资是减少了。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对于你这个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分情况而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只要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便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也是合法的。而又根据【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首先看适应期的长度。

2,所在岗位在公司外市场的紧俏程度。

3,自己在这段时间做了什么超出领导预期的事情。

试用期的工资跟转正工资是有区别的,试用期拿转正工资的80%,这个是符合劳动法规的,也就是公司要给你的试用期的薪资,所以另外的20%是不能去要求补回的。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公司是没有正当理由进行的辞退,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看下是否合规,再进行正当的维权。

如果有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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