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_民法典精神病人如何出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8:58:07 人阅读
导读:你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的治疗时间。《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0条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6个月后...

你好 《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强制医疗的治疗时间。

《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40条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从此规定而言,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裁定6个月内属于强制医疗的期限。

你好!患有精神病被强制医疗,并非违法犯罪行为被处罚的,我个人认为不该有案底;但是如果是因患精神病违法犯罪被免除或者不处罚后,又被强制医疗,我个人认为会有案底。以上仅供参考呦,没有找到详细法律依据啊。

如果精神病人在强制医疗期间,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且有好转,而且不具有人身危险性,经过判定不再需要强制医疗之后是可以出院的。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另外,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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