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假辞退赔偿_用人单位辞退患病员工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7:48:40 人阅读
导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病假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应该支付病假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病假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及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医疗期,医疗期内应该支付病假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医疗期未结束的,应该顺延至医疗期结束,如已经结束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因为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该法是在2008才实施的,实际用工时间在08年以后的,按照实际的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支付,6个月以上的按照一个月支付;标准是离前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 ?????????????????????????????申张正义团队为你解答

你病假到期还不能上班,那就是你的病情还没好就是了,你再去找领导继续请假啊。如果不信,找医生去鉴定,如果不准假可一去告他。如果你自己,自愿辞职退出不干了,那就是单位碍怎吗给你处理,就怎吗给你处理啦。你是好无愿言的了,单位较你辞职,和你自己,自愿辞职。在处理的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别啊,这是法律法规问题。我说的对不对。请你看看,大家朋友们,怎么评论的吧,谢谢。,,,

导读

无论是跨国大公司,还是到路边的小工厂都需要员工,但员工也只是普通人,不像超人那么强壮,也不像蝙蝠侠那么有钱。普通人都会生老病死,员工生病或者受伤时,请假往往都让HR们很头痛。找谁来替代工作,这个医疗期究竟有多长等。其实很多HR与劳动者都对医疗期不清楚,为了大家可以正确了解医疗期,本期带大家深入了解医疗期是什么。

医疗期事实上就是解雇保护期

劳动法中的医疗期含义并非指劳动者需治疗的期限,而是一段解雇保护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您看明白了吧,是一段“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且也只是限制在工伤的范围内,感冒发烧可不算。其实,这里的不得解除不能理解为绝对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即有重大过错,一样可以解雇。

什么决定医疗期长短

医疗期不是治疗时间多长,医疗期就多长。医疗期期限长短取决于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注意:这是国内绝大多数地区的计算方式,上海的算法不一样。

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依据《劳部发(1995)309号》规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应该是国内大多数地区都适用的做法。

有些地区有地方规定,比如深圳做法是这样的,依据深圳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医疗补助费的适用条件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但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医疗补助费的条件不同,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需鉴定为5-10级才可享受医疗补助费。

其他

1.合同期限内员工的医疗期是一次性的,这是HR的一个常见误区。医疗期不是员工可休假的天数,而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一段周期。如果员工在规定的累计周期内实际停工治疗时间累计达不到规定的医疗期限,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程序在该累计周期不得启动,等于员工安全了,以一个简单的方式来理解,就是医疗期清零,每次单独计算。

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医疗期,则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则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无需等到法定医疗期满。

总结

相信都对医疗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下子那些受了工伤的人员可不能再用要休息为由一直不上班了。HR们也知道应该给多少时间员工休息。大家还是要好好工作,小心工作,避免受伤要算医疗期。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有权主张双倍经济补偿金。如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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