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休一好还是8小时好_做一休一的工作好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2:31:34 人阅读
导读:哪里有六个半小时的工作,我想做!!!正常班头不是一天八小时么?做一休一算一个月的总工时要比八小时班时的多十个小时,不过相对的工资可能略高,闲暇时间一个月要多六七...

哪里有六个半小时的工作,我想做!!!正常班头不是一天八小时么?做一休一算一个月的总工时要比八小时班时的多十个小时,不过相对的工资可能略高,闲暇时间一个月要多六七天,可以打打散工

我现在也是面临这个问题,纠结了会,我最后选择了做一休一。

我面的这两个工作工资差不多,我考虑的是做一休一这个班都是同龄人20多岁左右好相处,早晚班我去哪看的人都30多岁肯定谁家里孩子老人一有个芝麻绿豆大的毛事就会跟你倒班,当然前提是你是单身的情况下。

其实做一休一相当于没休息这是因为你一天把两天的班上出来了,早晚就是有休息的。

怎么都是有不合适的地方,还得看你自己决定。

这个其实还是要根据你自身的作息生活规律等等来制定的,你不妨在家的时候试试给自己指定一个本周计划,规定完成哪些事情,然后再看看是上一休一比较适合还是上五休二比较适合。在这里举几个例子,比方说你交际圈比较广朋友经常喊你去吃饭,并且身边朋友大多数都是上正常班的,你就比较适合上五休二。再如果你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宅男,上完班可以回家舒舒服服的玩一整天,再去上班再在家里玩一整天的话……这种上一休一就很适合你了。希望能帮到你

我现在做的工作就是专职夜班,是在一个工业园区做保安。上一个夜班休两天一宿,也就是干十二小时休三十六小时。工资也是多了个夜班费,但是比白班少了工时,白班是一个星期干六天休一天,到月底开工资反而比他们还少了。

我喜欢夜班的工作,没有了白班的人来人往和车来车往,又得打卡又要登记的,工作比较轻松。晚上五点半接班,两个人分前后岗,一个夜班下来每个人巡逻两次,每次大概半小时左右,加一起每个人巡逻时间就是一个小时,然后就是坐在门岗里看着监控就行了。

夜班工作最主要的缺点就是能熬点夜,本身岗位职责就是不能睡觉。我属于夜猫子类型的,在家都是下半夜睡觉,所以干夜班正和我胃口,而且又少了白天人车的嘈杂,没那么多事,没压力。所谓不让睡觉,干久了也就那么回事吧,自己躲着点查岗的,抽机会就眯一会儿,一个班次下来也能睡个三两个小时的。

不知道你想做的工作是什么性质的,如果和白班是一个性质的话,那就没什么意思了,多那几个夜班费还不够熬夜钱呢!我觉得干什么工作挣多少钱虽然很关键,但是适不适合自己很重要,不管是心累还是身体累,别太委屈了自己,身体健康,每天快快乐乐的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不考虑换公司,一休一也挺好的,如果介意上夜班,想要规律的作息,那就五休二。希望回答有用(如有用,点赞关注哦)。

工作时间是多长呢,如果一天的时间很长,以八小时算合下来比平均每天的多出不少这工作也就不怎么划算了,还有吃住,有无其他福利等,还有当地的经济生活开支标准,总之三千这个工资不算多好,做一休一比较有空虚时间,听起来不错,但要看工作日的工作量。

保安每天工作12个小时,这实际上是很有争议的话题。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8小时工作制之外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征求职工同意,并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费。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单位是不是违法行为呢?

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很多人傻眼了,不是5天40小时工作制吗?怎么出来44小时?我国有一部法规叫做《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定是: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相关规定明确1995年5月1日起执行。有困难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延迟执行,事业单位最晚1996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最晚1997年5月1日起执行。

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安排工作时间,但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要,而且要确保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以后,可以约定延长工作时间,但每天不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每天不超过三小时,一月合计不超过36小时。而且,安排周末加班不予调休的,一样合计计算延长工作时间。

延长工作时间,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150%的加班费。周末安排职工加班,而且不予调休的,应当支付200%的加班费。

所以如果是单位实施12小时工作制,是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并支付加班费的。

特殊情况

不过,凡事有特殊,《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指的实际上是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适合综合计算工时制的职工主要有下列行业的职工: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这些职工的工作主要是些周期性的,可以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制。以计算周期为限,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就应当支付150%的加班费。也就是说,如果保安工作平均一周工作三天,每天12小时是合理的,但是如果平均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就应当支付加班费。但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可以解决每天工作12小时的问题。

最后一种工时制度是不定时工作制。适合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实际上,保安工作情况比较复杂,还是要按分类来区分的。像平时我们看到银行、政务大厅等服务单位,需要白天瞪起眼睛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做好应急安全的话,这一类工作必须要实施8小时工作制。可是,如果仅仅是晚上看看大门,维护企业财产安全或接听电话,可以抽空休息或者睡一觉,这实际上是属于特殊的值班人员了。因此,这一类的特殊值班人员,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不过,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都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之后才可以生效。如果没有备案,那么就必须要执行标准工时制,这种情况下工作12小时肯定是违法行为,应当按照150%支付加班费的。

最理想的状态,是假节日正常休息,平时8小时工作。

如果非要在上面提到的两种班制里选择的话,当然是上一休一更好……下班之后可以舒舒服服的休息一整天啊!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