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五六个人钱不还算诈骗吗_借钱不还算不算诈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5:59:23 人阅读
导读:狡猾的诈骗老手,一般都是外面欠了好多钱,然后为了诈骗成功,会买豪车充当门面,让别人看他是有钱的,然后拉人投资工程,在工程过程中转移资产,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到玩消...

狡猾的诈骗老手,一般都是外面欠了好多钱,然后为了诈骗成功,会买豪车充当门面,让别人看他是有钱的,然后拉人投资工程,在工程过程中转移资产,拆东墙补西墙,最后到玩消失,这种人一般都是谎话连天,专门以行骗为目的的诈骗老手。懂得法律法规的漏洞,专门打法律法规的擦边球。

朋友借钱有借条不算诈骗,硬是不还也没有更好办法,起诉法院传唤他到法院,承认借钱暂时手里没钱还,有钱一定先还你,法院也是无语。最好别闹翻了,慢慢要吧,也许暂时没钱还,有钱会还你的,毕竟是朋友,忍耐一下吧。

第一个问题

首先,通常来讲借钱不还和《刑法》中的诈骗罪是扯不上关系的,借钱不还只是一般民事领域的借贷违约行为,对此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借钱不还和诈骗罪有何区别

二者最本质的区别是对所借款项是否有以及何时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

  • 这里的“非法占有”,指的是完全排除他人对借款的合法占有,建立自己对于借款的管理、处分和控制的意识)。现在的司法程序还很难认定单纯的借钱不还具备诈骗的条件:

借钱不还本身,借款人在借款时以及借款到期之后均没有非法占有借款的目的,而诈骗罪的成立必须要求行为人在诈骗行为实施的一开始就对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就是诈骗罪和借钱不还的本质区别。

  • 不过,从上面的表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借钱不还并不是和诈骗完全没有交集,在以下情况下,借钱不还就会构成诈骗罪(达到立案标准):

假设甲和乙借款,但甲却是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也就是甲在和乙提出借钱的时候,甲就对借款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在取得借款后,变实施了某些足以证明非法占有借款的行为(例如将借款挥霍一空,携款逃跑等等),这种情况下,结合诈骗罪的立案数额,甲就会构成诈骗罪。

第二个问题

承认还钱却一再推脱时日不还钱,这种情况也没必要顾及什么朋友兄弟情义了,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即可,只要出借人的证据充足(最主要是借条,辅以转账凭证等其余证据),即使对方没有到庭,法院也会缺席判决,让被告还钱。

原告可以在执行时效内申请对被告强制执行,执行对方已有的其余财产。如果对方还是有能力还债但依旧不还钱,对方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罪,承担刑事责任。

退一步讲,假设被告真的没有能力还钱,法院会再原被告之间进行调解,尽量让被告分期偿还。如否,实践中法院也会将被告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避免其将来有钱后不还钱拿出去乱花,尽最大可能保证原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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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是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的出借人出借款项,借款人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的协议。

借款人借款不还是违背协议约定的行为,应该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但如果借款协议约定了借款用途,比如:借款协议约定借款用于企业设备改造,借款人得到款项后,用借款偿还了其以前的欠款,那就不是简单的违约的问题了。

虚构企业设备改造的事实,实际借款是为了偿还自己的欠款,对所借款项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借款人的行为就涉嫌诈骗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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