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实刑二审改判缓刑_律师您好,一审判实刑,上诉后发回重审,判的缓刑?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5:46:21 人阅读
导读: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重大的犯罪集团和流窜...

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重大的犯罪集团和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规定的一审期限、二审期限内不能办结的,一审、二审期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一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按刑诉法规定期限不能审结的,也可按上述规定延长一个月审期。交通十分不便,可以延长审期的边远地区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规定。 正常的司法实践上是一般不能超过1个半月,特殊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退回补充侦查后审限重新计算

正常情况下,轻伤二级,受害人谅解,就可以判处缓刑。但是,如果是累犯,或者是数罪并罚,就不能判处缓刑了。受害人谅解后,法院还必须找受害人核实情况,确定已经赔偿损失,确实是自愿谅解,就会判处缓刑。说情的人说法院要3万元,一可能是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二可能是罚款。如果说是给法官送礼的,千万别信,是骗你的。

无法做出判断。缓刑需要符合环形的法定条件。而且,除了特定条件外,其他适用缓刑的条件属于“可选”条件,也就是说不是必须判处缓刑。

《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不会加重刑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没有补充起诉,是不会加重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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