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签合同_没签合同属于试用期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6:37:47 人阅读
导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厂旦班秆直飞绊时豹江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回答问题完毕)

试用期必须!一定!铁定要签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国家的法律是严格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什么合同

必须是依照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而不能是试用期合同或者其他合同。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和认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期限

很多人不知道劳动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而签署了一些违反《劳动法》的合同,造成自身利益的损失。在签劳动合同时候一定要注意:

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一年一签、三年一签等,但是同个单位跟同个劳动者在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候,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工作满10年的,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些都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候需要注意的,试用期是一定要签合同的。


关注我,带你远离职场假面HR的坑。

以上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关于试用期。

试用期依附于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换言之,你与单位之间的试用期约定无效,已上班的期间属于劳动合同期限。

2、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签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至满一年,此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多付的一倍工资时效为一年。不知你与单位约定的所谓试用期有多久,你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

3、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可以协商解除,如果是劳动者单纯不想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解除,期满即可走人,无需单位同意。如果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有权通知解除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可参见本人发布的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金的小文章。

4、关于工资支付。

原则上正常提供劳动的,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如有拖欠、克扣,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另外,约定的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如有法律服务需求,欢迎联系。

以上,供参考。

不属于。没签合同没有任何保障,也不是试用期,说白了,你就是临时工,挥之即来、呼之即去

正常的试用期是有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上会具体规定试用期时常,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社保情况。

没签合同的话,公司可以直接让你走人,不用付出任何赔偿。

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

1、应否发放工资。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

2、约定试用期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试用期依附于劳动合同,因未签劳动合同,视为未约定试用期,应当按转正工资支付。至于工资标准的确定,可以参照我发布的小文章。

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如果单位存在过错或协商解除,可不必等三十天。如果单位存在过错,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以上,供参考。

你好,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间雇佣关系的契约文本,是维护双方权利和责任的重要凭据。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相应的用工合同,具体可以分为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协议。其中,全日制用工必须为劳动合同,受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保护;而聘用形式的用工,并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通常适用于临时用工、项目合作,或者退休返聘等不适用缴纳社保形式的用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因此,无论你是否已过试用期,用人单位都需要自你正式上岗之日起,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试用期限的起始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主合同的期限为一年以内,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主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主合同期限五年以上的,一般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半年。

喜妈在这里提醒两点:

1. 在你正式上岗前,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证明你们既定的岗位职责、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以及试用起止日期。如果有,请保存好,一旦寻求劳动仲裁或者诉诸法庭,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2. 有些公司的人事本身的业务素质有限。你过了试用期都还没签劳动合同,也不排除是人事的工作失误,不一定是有意为之。因此,如果你对面前的工作还算满意,有长期做下去的意愿,不妨先行提醒,看对方的态度(注意保留证据,以防不开心的事情发生时,自己已经善意提醒过。)毕竟,广结善缘是一件不错的事情。如果你只能心中义愤难平,直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即使补签了劳动合同,以后大家共事,也很尴尬吧。

总结一下:一是保留好相关证据;二是向单位作善意提醒,先礼后兵!

希望喜妈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确切地说,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一个独立的合同叫做试用期合同,因为我们所有签订的合同都叫做劳动合同,只不过在劳动合同的期限里面会专门拿出一段期限来作为试用期。

如果一个合同签订的全部是试用期,那么它将视为是正式的用工时间,因为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你说的试用期合同十天没签,首先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所说的试用期十天没有签,其实指的是在用工十天之内,用人单位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可以算是违法,但是还没有到惩罚用人单位的程度。

因为如果它过了一个月还没有与你签书面的劳动合同,你是可以索要双倍工资的。所以不签合同,劳动者并不要着急,只要你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证明你跟用人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就可以了!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员工顺利过了试用期后,公司通知员工转正,各个公司流程制度不一样,有的公司会以转正通知书告知员工,有的会口头形式告知员工,建议你跟公司人事部沟通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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