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8000万什么罪_偷税漏税算不算经济犯罪?有什么依据?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21:23:30 人阅读
导读:范冰冰真是普及税法的楷模,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偷漏税不过就是补缴加罚款而已,比起挣的钱来讲划算的多。还需要验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挂嘴上的话今后会不会当屁放了!...

范冰冰真是普及税法的楷模,让全国人民都知道偷漏税不过就是补缴加罚款而已,比起挣的钱来讲划算的多。还需要验证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挂嘴上的话今后会不会当屁放了!

  偷税漏税达到1千万构成逃税罪,依法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涉嫌逃税罪,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个人犯罪的,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对单位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在制造虚假信息,例如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税务和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2,建立(创作假书,记账凭证),改变(书籍,记账凭证修补,改变),隐匿和销毁帐簿,会计凭证;

3,不依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绝;

4,在书籍更多的支出(以抵消或减少他实际收入)或少列收入。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弄虚作假,隐瞒逃避税收违法行为。至于小支付或不支付税款。故意少报,或应税项目,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故意抬高成本,乱摊派费用,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转移财产,收入和利润;伪造,改建,破坏票据或凭证,帐簿。逃税损害了国家利益,触犯了国家法律,如果情节严重构成逃税罪,属于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构成逃税罪将依法惩处。

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不是故意不缴或少缴税款是逃避?逃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会计系统,或者由于工作疏忽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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