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_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3:41:16 人阅读
导读:对于二审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有新证据的不受6个月限制,再审驳回后才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法院再审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前置程序。申诉通常只有...

对于二审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内申请再审,有新证据的不受6个月限制,再审驳回后才可以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法院再审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前置程序。

申诉通常只有两条途径可走:向法院申诉和向检察院申诉。

(一)向法院申诉

一般来说,首先要向作出终审裁判的法院提出申诉,被驳回后,再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直至申诉至最高法院。如果被最高法院驳回申诉,基本上也走到了申诉的终点。

但是,从实践来看,很多重大的刑事错案往往都经过了长年累月的申诉。由于申诉途径不畅,导致申诉难、再审改判难。刑诉法对待申诉,不同于民诉法对待民事申请再审,并未对申诉的次数、期限等设置限制。这意味着如果不服,可以持续、长期进行申诉,由此带来申诉滥的问题,体现出刑诉法对申诉制度的设置存在人权保障不足的缺陷。

(二)向检察院申诉

向检察院申诉,实际上就是申请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通常而言,应向与作出终审裁判的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抗诉,被驳回的,也可以逐级向上级检察院申诉。

一旦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其法律意义在于,可以直接促使法院启动再审,从而让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如此,再审改判的可能性无疑也就更大了些。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申诉,只是一个程序问题,而案件要最终得以再审改判,必须要在实体上符合再审改判的标准,即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确有错误。因此,从案件实体上入手,才是根本,才真正需要多下点功夫。


法院是讲法、讲理的地方,败诉,不是服与不服的问题,是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公序良俗)的问题。

你可从相关诉讼材料及裁定判决书中寻找,如果能够找到你的理由(如不违法等),你可去检院申诉,也可向法院申诉——申诉是漫长的,按照喷子杂狗的理论,要维护法律尊严,要稳定,就务必把错案铸成铁案。相信公平正义总会到来,只是时间问题。

我的案子也是,广州检院郑和平居然想出绝招,借口复查已邮寄给你,但你实际上是拿不到复查结果。这样,你想向上申诉,向媒体公开,不可以;而向检院申请要复查的副本,也说当事人不在,不能给……。网上天天叫骂,纳税人供养的堂堂的政法机关,竟然悄悄拉黑你微博,以为他自己看不到,别人也看不到——这就是当今申诉的现状。

回答你的问题要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

首先程序方面:

第一:二审终审后,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向所在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在递交材料时,每个省的规定都不一样,一般都是通过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取材料,然后在转至省高院;

第二:省高院收到材料后,会有两种结果:再审或者驳回再审申请;如果驳回,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受理再审,你可以积极应对,争取一个好结果;

其次:实体方面;

第一:打官司打证据,在打官司中证据为王,如果你的证据不扎实,那么你的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法院支持;民事证据实行的高度盖然性原则,因为不了解你的案件,给你的建议是在申请再审时重新整理一下自己的证据;

第二:你的诉讼请求和请求权基础;你认为的有理有据,到法院可能会变得苍白无力,因为的思维和法律的规定存在差距,你的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非常关键;这涉及诉讼策略问题,如果通过打官司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建议你在当地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好好咨询咨询,打官司和打仗道理一样,需要战略目标,战略部署、战略规划等等

最后:

无论你是否申请再审,建议根据你的判决结果认真对待裁判结果,如果涉及你需要履行的义务,尽快履行,避免因为执行给你带来各种不便。

我是樊律师,关注我,给你更多专业意见。

对二审不服,有第二百条情形,当事人可以向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就是从收到二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省高院提出再审。或者到检察院申请,要求检察院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进行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服二审刑事判决,近亲属,代理律师可以写申诉状,向最高检察院递交。

 海外网6月23日电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结果。在判决书中,法院裁定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这个结果应该比起一审有了明显的改变,小编认为法律的公正严明得到了体现。

那么类似于二审这样的判决有意愿再上诉,这个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每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的,即告结束,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不得再提起上诉。
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也可以向相应的同级检察院申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这个估计就是要最高级人民法院来受理,一般情况下二审就是最终判决。

可以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不服就只能不服,跳河自杀都没有用,申诉一百遍也只是浪费血汗钱和精力,这是我的切身感受,天下乌鸦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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