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刚入职就怀孕如何处理_怎么解决入职就怀孕,生完就离职这个问题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5:51:16 人阅读
导读:想要不被排挤,可以,除了产检,不休别的任何假期直到生,除了搬重物,应酬喝酒,长期出差之类的工作,其他工作不麻烦同事分担代劳,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人家的议论就会越来...

想要不被排挤,可以,除了产检,不休别的任何假期直到生,除了搬重物,应酬喝酒,长期出差之类的工作,其他工作不麻烦同事分担代劳,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人家的议论就会越来越少,不然你刚上班就怀孕,明摆着就是占用人家公司资源,让人家缴生育险的,肯定被排挤啊!换谁也不乐意,到公司什么效益都没给公司做呢就准备享有四个月产假10个月生育险了,凭什么?

这个问题我遇到过,不过角色是HR来面对刚入职的新人突然怀孕的事情。我谈一下真实的案例和感受:

1、我当时招聘一名急需的质检员,各方面都符合岗位要求,背景调查也没有问题,对方的事业心也很强,主动提到和先生商量过了,短期内没有生小孩的打算,刚毕业以事业为重。老板很满意,就拍板入职了。

试用期3个月,第一个月这名员工就表现的非常好,很快上手了工作,前任交接完毕后刚离职。突然这名同事找我咨询产检假的事情,说她怀孕了。

我当时的感受很复杂,怀孕是件好事情,但是从工作角度,老员工刚交接完离职,新人怀孕,请假一多,质检工作受影响,变成我工作不利了,导致我很被动。

但是我没有表达出这些不好的情绪,耐心解答了同事的问题,并且让她注意身体,马上给老板汇报了此事。当然我确实被批了一通。

这些我都没有跟她提过,平时对她照顾也很多,但我也在焦虑的找替代人选,因为有的女同事妊娠反应很明显,请假多,而质检工作不能不开展。但不是怕同事怀孕了就不要她,而是怕她请假多,我需要找个人来做替补。

也或许我的真诚打动了这个同事,她后来确实妊娠反应明显,去检查说长期养胎,不能上班,她自己主动提出了离职。

离职时她请我吃个饭表达了歉意,说入职前她其实就发现怀孕了,就想隐瞒情况找个单位入职,以后生育津贴啥的,但是入进来以后发现我们都对她很好,她知道我因为这件事很被动,但基本上没有埋怨过她,尽心尽力给她争取权益,很感动。

加上自己身体确实需要静养,不应该这样拖着单位,毕竟那个岗位很重要,这样不好,所以主动提出了离职。

后来的结果是,同事生完宝宝后一年,她又想上班了,有找到我,询问有没有位置。这个时候公司业务扩张,增加了质检人员,我安排她重新入职了。她非常努力,很快成为业务骨干。

2、以上案例想告诉你,怀孕没事,但一定要坦诚相待,大家都不容易,尽量跟HR同事提前打好招呼,让对方提前做好能你怀孕期间,生宝宝后的人员安排,包括按照法定的产检假,产假都兑现给你,你生完宝宝,重新回归职场还需要HR的配合。

看题干你的事业心很强,现在既然怀孕了,安心养胎是第一位,啥也别想,我很多女同事都怀孕七八个月都还在上班,休完产假也会很快回归职场,所以别担心。

一般HR部门会慢慢减少怀孕女员工的工作,不会在怀孕期间给你升职承受更大的工作量,都是为了你和宝宝考虑。

目前做一个妈妈是你人生最重要的阶段,恭喜你。生完宝宝也可以再次在职场叱咤风云。加油!

大家的看法可就多了。

领导会想,是不是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自己怀孕了。

同事会想,是不是和公司**有关系。

传言四起,公司就热闹了。

关于入职就怀孕,生完就离职这个问题,下面举例说明:

孙小姐在招聘会上看到张先生公司招聘文员的信息,随后来面试并顺利通过。面试时,在说到婚育情况时,孙小姐强调自己刚从广东来宁波,并没有结婚,短期也不打算结婚。孙小姐随后就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可是,才入职三天,孙小姐就告诉主管自己怀孕了,要保胎休息。怀孕期间,因为种种原因,经常请假。而公司照样给其发工资,缴纳社保,并派人在其产后去探望。没想到,产假一结束,孙小姐就打电话来说辞职不干了。

张先生说:“我们公司女员工多,各方面制度规范,对孕期女职工也是照顾有加。可是,像这样‘隐孕’的员工真的挺让我们受伤的。一年多时间里,她几乎没有为公司创造劳动价值,单位却要照发工资、照交社保。”

“如果她事先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我们还好接受些。后来才知道,她是在知道自己怀孕的前提下才入职的,希望能在孕产期拿到工资并使社保不断档。”张先生郁闷地说,隐孕入职的人多了,会影响其他女性在就业时得到公平待遇。

职工“隐孕”,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记者从北仑区司法局了解到,该区劳动仲裁委前阵子受理了一起“隐孕”案件。李女士入职某公司任行政专员,试用期两个月。入职后,李女士告知主管自己怀孕了。试用期满前几天,公司书面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李女士认为公司解除合同,实为不想留用怀孕女职工,提出要求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等多项仲裁请求。公司答辩称已对李某进行调岗但其仍出现工作失误,确属不能胜任工作;且李某入职时对公司隐瞒已孕事实,合同应认定无效,公司解除符合规定。

北仑区劳动仲裁委在审理此案时认为,女职工在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故公司辞退李某违反法律规定,李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应予以支持。

记者询问,如果李女士在入职时隐瞒怀孕,这样的行为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呢?

仲裁院工作人员解释,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劳动者应如实说明。但哪怕李女士隐瞒了怀孕事实,该行为不构成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不导致合同无效。

企业和员工双方应多换位思考

“‘隐孕’入职,企业和员工应该说各有无奈。”智联招聘宁波分公司人力资源专家陈芳铭表示,站在企业的角度,肯定是不希望员工“隐孕”入职的。如果员工刚入职就怀孕,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其实蛮大,在没有怎么创造劳动价值的情况下,企业要给员工产假、病假,调整其作息安排。有的员工甚至拿怀孕当尚方宝剑,认为企业不敢把怀孕员工怎么样,就很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好好工作。

从员工角度说,怀孕本来就是自己的权利,而且员工怀孕期间的在职状态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障,女职工有时隐瞒怀孕情况,可能真的是迫不得已。如果在面试时坦言已经怀孕了,就很难得到入职机会。

建议:为避免“隐孕”入职,员工最好不要在备孕期间更换新工作。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应多站在对方的立场思考问题。企业应做好员工关怀,增强凝聚力;员工也要爱岗敬业,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孕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市总工会的工作人员也提醒,孕期、产期、哺乳期并不是女职工的护身符,国家法律虽对女职工进行特别保护,但保护亦有边界,女职工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仍可解除劳动合同。

那就有点尴尬了,但是建议你还是告诉老板的好,从认同公司环境,公司工作等方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诉老板你生完孩子以后会继续在这边工作。方法二离职 来自职Q用户:陈先生最好是告诉老板,那时取决于老板了,一般刚入职就发现怀孕,老板会怀疑是不是故意的,如果给老板坦白,或者可能会得到谅解,不坦白你最后也是要离开,坦白或者还有一线留下来的机会,因为产假老板要给你放有薪产假,你没工作老板还要给你发薪水,特别你这样刚入职的还没为公司付出, 来自职Q用户: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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