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个儿子法院怎么判_二个孩子离婚一般怎么判?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4:56:47 人阅读
导读:1、夫妻俩都把孩子当命根子来爱,你也为了家庭和孩子不想离婚,那我建议你们再努力试试看,如果你认为她有产后忧郁症,带她去看医生,可能的话请长辈(比如她的父母或者与...

1、夫妻俩都把孩子当命根子来爱,你也为了家庭和孩子不想离婚,那我建议你们再努力试试看,如果你认为她有产后忧郁症,带她去看医生,可能的话请长辈(比如她的父母或者与她关系好的长者)来劝说、开导她,你们的矛盾可能和分居有关——孩子长期在父母一方这边生活的,将来判决的时候可能会倾向于这一方,你一直寄钱回家但没有实际照顾孩子,突然说两个孩子都给你,法院也不会信服你一下子就能带的了两个孩子。

2、你可以要求两个都判给你,要证明孩子在你身边有利,只要拿出你妻子没有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就可以了,你认为她神经质,如果能证明她脾气暴躁,比如有邻居等等证明,说她情绪不稳定经常莫名其妙得歇斯底里,如果之前去心理诊所真的证明她有疾病且未治愈,有医生的证明法院也不会把孩子交给病人来抚养。

3、以你们现在的情况最少应该是一人一个,但是她没有经济来源,如果真的有精神疾病那你也要相关的给她一些钱做人道性质上的补偿。不过,不管怎么说,你只是吵架吵得累了,建议你把妻子接过来照顾,陪她去医院,陪她一起照顾孩子,我觉得她未必是精神疾病,而是长期和丈夫分居,加上一个人独立带孩子还是全职太太,缺乏基本的社会交往,所以心理压力太大导致的情绪失控。为了孩子和作为丈夫的责任,你也应该再努力努力,帮她走出现在的困境。其实一般意义上说,人们认为后妈比后爹可怕,尤其是男人天生没有女人心细,遇到个歹毒的女人在小处着手,你细心了也很难注意的到,对孩子来说,再怎么样也还是自己亲爹亲妈组成的家庭最好,劝你慎重考虑。

建议别离婚。两个陌生人都能走到一起,夫妻有什么不能谈妥的?

如果是两个孩子,一般会一边一个。

不过,离婚案子孩子怎么判,一般遵循这样一些原则:

1、首要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经济条件好,,教育条件好,居住条件好以及有其他一些有利条件的,一般容易判给孩子,吸毒的、酗酒的、有其他毛病的不容易判给孩子。

2、小孩子(例如哺乳期)一般判给母亲。

3、大些的孩子,一般会征求其个人的意见,他愿意跟谁过,或者他不愿意跟谁过。

4、两个或以上的孩子,一般分开抚养。

孩子的年龄以及目前跟随哪方共同生活,对抚养权的归属具有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1) 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2) 两周岁到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最后看双方学历、户口等其他因素综合做出判断;(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为避免抚养费的问题,法院一般判一人一个。如果一方放弃而另一方愿意抚养则归一方所有。

参考一下信息: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有证据证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另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但是具体操作一定要科学合理,必须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1、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2、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3、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4、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多数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个人抚养一个子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

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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