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开发商破产是商业风险的问题,与是否是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无关,政府不承担责任。 2、业主购买房屋,也是一种市场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就是有一定风险的。对开发商破产的风险要自己承担。 开发商已经无法经营,购买者需要及时到法院起诉,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许可以从破产财产中收回部分购房款,减少自己的损失。
不管你们怎么组合,,,违返合同,一样!
很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
开发商重组,这是债权的转移。
我们购房者有优先受偿权。业主的权益优先〉施工的工程价款〉已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普通债权。
所谓,破产重组,就是通过变卖开房商的股份来清偿债务。
也是购房者、银行、施工单位、民间借贷各方。来分。
虽然,购房业主具有优先受偿权,但其中过程太专业,太复杂,不是业主这种单打独斗能对抗这几方的。
我建议,成立业主小组,共同聘请律师做为专业人士代表业主参与整个事件,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才能在几方博弈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是不一样的。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破产清算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