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可以随便撤销股东吗_大股东有权废除法人代表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2:52:49 人阅读
导读:看你企业的性质。若为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产生一般都由股东选举或委派产生,只要你的委派方同意换人,原法定代表人不同意也是枉费。如果法人能回来,一起组织股东大会,事...

看你企业的性质。

若为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产生一般都由股东选举或委派产生,只要你的委派方同意换人,原法定代表人不同意也是枉费。

如果法人能回来,一起组织股东大会,事情很好解决。

你这种情况,不管法人是否在国外,估计是法人不会露面,股东协议会议组织不了。只有走另外一个途径,除法人外,其他股东股份合计起来,超过了50%,可以罢免法人。但是股东会协议要盖公章。

如果这一点也达不到,那只能起诉。

解决办法:

第一、要看你方股权占比是否在66.67%以上。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你方自身股权占比已经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下,按照正常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通知各股东出席,正常投票表决即可按照正常程序解散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最终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股东不配合的情况下,不排除股东认为公司尚有可能实现盈利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方可以寻找合适的投资人或者跟股东协商将股权进行出让;

第三、倘若股东仅仅是想用拖延的办法致使公司经营恶化的情况下,你方可以自行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正常提交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制已经失灵,通过内部已经无法正常解决,故而要求法院判令解散公司也可以。

法律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下列事由之一,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1)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并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的身份是用钱买来的----即投资,谁也撤销不了,当然,如果投资时就有约定的例外,但也得退股金和同期收益(有赢有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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