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需要写工资多少吗_劳动合同上不写明确的工资可以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6:16:44 人阅读
导读: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将劳动者的岗位工资实际填写,可以分试用期工资和岗位工资,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将劳动者的岗位工资实际填写,可以分试用期工资和岗位工资,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中签订内容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不利肯定是不利的,但问题也不是特别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企业为什么6000的基本工资给你签合同写3500,这是公司的一点小心思,比如涉及到社保,工伤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等一系列需要算基数的时候会按3500来取。

即使劳动合同中不给你写3500,在你的工资条上应该也会把6000进行拆分,拆成各种补贴补助,津贴绩效等等,这样公司在进行各类费用的支出时,以此取基数所支出的费用就会较小。

但我为什么又说问题不大呢?如果公司可以按时给你按6000的基本工资来进行发放,那么后期你如果真的对簿公堂,你可以提供相关的银行流水,以此为证据来要求企业按照6000的基数来对自己进行相关的费用支出。

这就要看自己是否懂,如果不懂的话,很容易就会在后期与企业的沟通中被蒙骗。

不可以,必须在合同上写上工资的数目

首先说明一下,企业这样填写是违法的。他们为什么把工资写这么低,两个原因

1、企业少花钱。工资低了,就可以按照低标准缴纳社保,甚至有的写的很低,低于当地缴纳社保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可以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这个是最主要的原因,为企业省钱。

2、企业给自己留的一个后手。如果以后真跟员工闹了矛盾,进行赔偿,那么企业就可以拿出这个合同,按照合同金额赔偿。

所以,一定要要求企业据实填写工资数,这样才能保证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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