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经济适用房再买房_有了经适房是否能再买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0:26:47 人阅读
导读:很多朋友现在已经申请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家庭人口的不断增长,让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们也开始想着购买商品房居住,但是大家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相连之处,很多朋...

很多朋友现在已经申请到了经济适用房,但是家庭人口的不断增长,让申请到经济适用房的朋友们也开始想着购买商品房居住,但是大家对于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的相连之处,很多朋友并不是很了解很清楚,所以今天要给大家讲一下,有经济适用房还能买商品房吗?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如果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再以自己的名字购买商品房,如果以自己名字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就要收回,只要是以自己的经济适用房户口单位上的任意一人的名义购买商品房就要收回经济适用房。

如果自己父母户口不在自己们的户口本上,可以以父亲名义购买商品房,不过不能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只要过户到自己名下,经济适用房也要收回。

总之,一旦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就不可以有以自己名字出现的第二套房,不管这个第二套房是什么性质的。不过可以先以父亲名义把那个商品房买下来,然后等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时候卖掉,那个商品房就可以是自己的名字了。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1、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说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时候是没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没有房产证;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一般都是国家严格的规定;

3、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居住面积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要严格执府指导价,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商是不能随意定价和调价;

5、经济适用房不同地区在房屋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要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先回答问题,有了经适房可以再买房,前提是经适房已经转为商品房。至于补充说明中的“卖了经适房,是否能享受首套房优惠”,则需要看地方规定。

经适房“限产权 重安居”,申购流程并不简单

按照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适房制度是为了解决没有资格住上廉租房、家庭收入又很低的“夹心层”的住房问题而出台的政策,也就是说,经适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按照上述规定,不仅经适房的销售权归政府所有,并且购房人只拥有“有限产权”,不再是此前的完全产权;此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申请经适房,其流程大致如下:

1、申请人需准备好户口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具体清单咨询相关部门),然后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已预登记的可直接提出申购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如《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等。

3、等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复审。

4、通过审核,可获得核准后的《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若未过审,可咨询不合规之处。

5、申请人持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单位进行选房,然后办理经适房准购证。

经适房原则上不得上市交易,想转让需符合几个条件

题主提及“商品房、经适房选一出售”,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按照规定,购买经适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即使满5年了,想转让也是需要按规定走流程。

当然,上述规定也明确了,未满5年依旧想出让的(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则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但这样的话,申购经适房的意义何在?

在购买经适房满5年之后,购房人想将住房上市转让,需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更重要的是,政府是拥有优先回购的权利的!也就是说,想将住房转让给“有缘人”,可能有点麻烦。

如果政府不回购,那么,购房人在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各地标准不一,建议咨询有关部门),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之后,就可以取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到了这一步,经适房就转为了全产权的商品房,而商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就不担心违规处置经适房被处罚了。

卖了经适房,能否享受首套房优惠?各地标准不一

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各地标准不一。通常情况下,只要市民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住宅,则购房时可认定为首套房。并且,这里所指的“住房套数”,特指住房属性为“住宅”的房屋,不包括商业办公等不限购房屋类型——换言之,公寓、酒店等不影响首套房资格认定。

至于“首套房优惠政策”,则需要看各地银行规定。如果银行标准宽松,那么,哪怕是以前贷款买过房,只要再次贷款前已经还清贷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如果银行标准严格,在审核资料时,发现申请人名下有房,则不能享受首套房优惠。

简言之,各地银行执行的标准不一,有地方只认贷,那么题主就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认房的话,如果名下住房已出售,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但不排除部分严格地区不给优惠;认房又认贷的地区,一般相关标准比较严格,具体优惠政策可以咨询银行工作人员。

不可以的。

1、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2、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3、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所以不能购买。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名下有这种房源,是不可以买房或者卖房的。

可以把经济适用房处理掉才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到了一定的年限,也是可以办理上市交易的,要补交差价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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