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盖业务章有法律效力吗_合同盖项目章有法律效果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9:30:03 人阅读
导读:合同上盖的不是公章也不是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的其他章是否是在工商局备案的,如果有备案就是有效的,反之是无效的。公章、合同专用章或业务章都是可以做为合同...

  合同上盖的不是公章也不是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效,需要看盖的其他章是否是在工商局备案的,如果有备案就是有效的,反之是无效的。  公章、合同专用章或业务章都是可以做为合同的印鉴的。所以,只要这相关的章是在工商局备案的,就是有效的。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管是公章、合同章、业务章,只要在公安局、工商局备过案,都可认定为公司行为。有效。改动的如果是主要内容并且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别是对自己主动改且改的内容对自己不利的,认定为有效,属当事人意思自愿。但如果是未经合意私自改的,改动条款无效。

签合同盖工地上的项目章有没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所签合同所涉及的财物确实是工地所需或使用的,虽然合同上只有工地的项目章的,但仍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应该由该工地的承建方承担合同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与工地没有关系的(如是购买房产的合同),而承建方又不追认的,则该合同无效,应由实际签订合同的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扩展资料《合同法》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业务专用章是签订业务合同的时候用的,其法律效力的前提是必须备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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