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只要是真的不知情,而买了赃物不要刑事拘留。根据民法善意中的善意取得制度,该行为是合法行为,根本就谈不上是刑事拘留之类。你家是开金店的应该有专门关于收金子的一些条例吧。至于有一人到你铺子卖金子,因为怕是赃金就让旁边的人买去了,这和你们没有关系,你爸爸被刑事拘留这一行为当然是违法了。
具体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1958.07.14),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意见是:除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公共财产应另行研究外。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间的问题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二、“两高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十二条:对不明知是赃车而购买的,结案后予以退还买主。
三、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必须有主观上的“明知”。对赃物并不知情,购买价格合理,则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买主确实不知道是赃物,而又找到了失主的,应当由罪犯按价将原物赎回,退还原主或者按价赔偿损失”。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购买了赃物,适应“善意第三人制度”,其购买行为并不违法,其合法权利应该受到保护。
1,如果你是在"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的情况下购买了赃物,即该商品有明显的赃物的特征,即使没有明确告诉你,你也需要承担返还赃物,以及对该物品所有权人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赔偿.这需要针对具体案件进行裁量.2,如果你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是以"不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赃物,则你作为善意第三人对该赃物享有所有权,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解析:看来你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赃物,属于是善意第三人,那么你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失主追回赃物之后,你可以就所受损失向出卖人追偿,追回你支付的货款。法条依据:第七条 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