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区别_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8:06:32 人阅读
导读:有的企业缴的税比利润多,这是实情。尤其是现在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市场萎缩低靡情况下,更是屡见不鲜。我国现行税制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税费都进"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

有的企业缴的税比利润多,这是实情。尤其是现在生产要素价格上涨,市场萎缩低靡情况下,更是屡见不鲜。

我国现行税制除增值税是价外税,其他税费都进"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属费用类账户。只要是亏损或微利企业,企业缴的税一般都比利润高。

另外,笔者想借此机会解释一下为什么有的企业家说中国税负比美国高。这种说法有误读。这是由中美不同税制造成的。中国税收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纳税主体多是企业,所以中国企业家觉得税负重;美国税制以所得税为主、财产税为辅,没有开征增值税,纳税主人是个人,所以美国企业觉得税负不重。整体税负两国差不多。

  纳税人与扣邀义务人,负税人的区别联系:   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纳税人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也就是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负税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当纳税人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把税款转嫁或转移给他人的,纳税人就不再是负税人,被转嫁或转移的他人才是真正的负税人。在不存在转嫁或转移的情况下,纳税人同时就是负税人。   存在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价格和价值背离引起的税负转嫁或转移造成的。出现这种情况,一是因为国家为了调节产业,有计划的将一部分的税负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转移到消费者身上。例如对烟、酒征收消费税就属于这种情况。二是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的价格总是围绕商品价值上下波动,当某些商品的市场需求大于厂家的供给时,纳税人就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价格把税款转嫁给消费者,从而使得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纳税人是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而扣缴义务人只是因为与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经济联系,法律便赋予其代扣代缴或是代收代缴的义务。扣缴义务人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是真正的纳税人。

纳税人是承担实际向税务部门缴纳税款义务的企业、法人、组织和个人。

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税负的企业、法人、组织和个人。

以增值税为例,销售方为纳税人,消费者为负税人。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和负税人一致的时候,就是指当纳税人所缴的税款是由自己承担的时候,纳税人和负税人是一致的。如,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获得的纯收入征税,企业上缴此项税款如果完全是自己承担的,那么,这个企业既是纳税人又是负税人。再如,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是由纳税人承担的,纳税人就是负税人。

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和联系?

区别:

1、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也就是纳税人;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负税人并不是纳税人。这时的负税人,是税负归宿,即在税负转嫁的辗转过程中,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或个人。

2、纳税人是由国家税法规定的,而负税人则是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

3、纳税人就是负有交纳税款义务的人。负税人就是实际负担税款的人。

4、在自然经济中,负税人主要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占有剩余产品的农民;在商品经济中则包括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经营者、劳动力所有者,以及消费者。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了税,有时可以在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下,将所缴纳的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因此,国家在按照负担能力和有关政策制定税率时,不仅要着眼于一定课税客体的纳税人,而且要更加注意着眼于负税人。联系:1、如果说纳税人是法律上的纳税主体,负税人则是经济上的纳税主体。纳税人和负税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是不一致的。纳税人和负税人的不一致是有税负转嫁引起的。税法中并没有负税人的规定,国家在税法时,只规定由谁负责缴纳税款,并不规定税款最终由谁承担。 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扩展资料纳税人种类税收制度一般是以法律形式规定的,从法律的角度划分,纳税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两种。  自然人是指具有权利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财产权力,承担义务并能在法院和仲裁机关起诉、应诉的个人。不论成年人或未成年人,本国人或外国人,均属自然人。自然人是纳税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人是指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和独立支配的财产,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在我国,一切享有独立预算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种享有独立经费的社会团体,各种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等都是法人。法人有依照国家说法纳税的义务,都可以成为纳税人。其中,企业是最主要的纳税人。这里所说的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它可以是工厂、商店,也可以是具有同样性质的各种公司。纳税人必须依法向国家纳税,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等。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同时,也有自己的权益,例如依法享受减免税的权力,依法要求税务部门为自己的经济活动保密的权力,依法打税务官司的权力等。税务部门要自觉维护纳税人的权益。

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也称纳税主体,是指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民法的角度看,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负有法定纳税义务的个人以及属于自然人范围内的个体户、农村承包户等。负税人则是指税款的实际承担者或负担税款的经济主体,是税收的最终负担者;而纳税人只是负担税款的法律主体。纳税人不一定的负税人只有当纳税人所纳税款无法转嫁时,这时纳税人同时又是负税人。如企业所的税、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不一定就是负税人。 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无论课征什么税,要由一定的纳税义务人来承担,舍此就不成其为税收,因此,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之一。 负税人是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实际生活中,有的税收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纳税人本身就是负税人,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有的税收虽然由纳税人缴纳,但实际上是由别人负担的,纳税人和负税人不一致,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税负的转嫁问题,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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