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就解除竞业限制协议_离职后,竞业禁止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02:04:20 人阅读
导读:先说一个天眼妹看到的事情叭一名曾在洛阳当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暂称为Z)工作的程序员(暂称为A),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判赔偿原公司18万余元。也许有人一下没...

先说一个天眼妹看到的事情叭

一名曾在洛阳当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暂称为Z)工作的程序员(暂称为A),离职后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被判赔偿原公司18万余元。

也许有人一下没明白这18万大概意味着什么,天眼妹先来简单厘清下事情的原委。

程序员A于2019年10月31日从Z公司离职,11月4日入职新公司,并于12月12日收到Z公司打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2400元。

这里提一下,根据原博主提供的裁判文书,程序员A在离职前签了一份《员工离职保密协议》,协议中正规定了涉案的竞业限制条款。

一开始,Z公司要求程序员A赔偿的是35万元,但最终一审判决A向Z公司赔偿18万元。

这18万是怎么定的呢?

原来,18万=该程序员A每月平均工资7641元 X 24个月。

也就是说,这名从Z公司离职的员工,其违反竞业限制的代价是付出至少2年的月薪。而从他2019年12月12日收到的2400元“竞业限制补偿金”来看,补偿金还不到他平均工资的一半。

有人可能要说了,那A去一家和Z公司不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不就好了?

我们再来看下在判决书中,法院是如何判定Z公司和A所任职的新公司是“竞品”关系的:

当地法院认为,小程的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等”,两者均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也,故而存在竞争关系,所以认定小程违反了竞业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一家公司的经营范围里包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A就不能去任职。且该竞业限制的时间规定到2021年10月31日,也就是两年的时间。

但A原本就是一名程序员,难不成他要在竞业限制的两年内转行去当厨师???

一般的竞业限制是怎么回事呢?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但其实对大多数普通员工来说,我们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面临竞业限制的。

因为竞业限制对象多是企业高管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掌握商业秘密的专业人员,并非针对所有普通职员。

在程序员A的案例中,天眼妹从裁判文书中看到,Z公司称A是公司的研发核心人员,属于机密岗位......

(不得不吐槽一下,这个核心人员的工资水平看起来可真是不够“核心”= =...)

员工一旦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限制生效期间,原公司会派发一定的补偿金,在这个案例里,A的补偿金大概就是一个月2400元了。

提到互联网公司的竞业限制协议,天眼妹想起之前百度就发生过好几起相关案件。

例如这则2019由澎湃新闻报道的新闻《百度前高管离职创业违反竞业限制 被判赔260万元》

新闻中提到:

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因核心高管离职创立竞争企业引发的竞业限制纠纷案。该名高管被判返还用人单位竞业限制补偿金89万余元,并支付用人单位260万元的违约金。

而其中提到的用人单位就是百度。

当时在百度的案例中,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是原职工月薪的50%,赔偿金为补偿金的3倍。

你们自己可以算算程序员A的......

(小声逼逼:补偿金不到原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半,原主张的35万赔偿金是补偿金的6倍)

虽说竞业限制协议是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与其他竞争利益而设的,但天眼妹觉得,有些条款的设置还是要注重其合理性,不然对一些择业路径窄、专业技能比较单一的职工(比如厨师、美容美发)来说,实在是很容易坑人啊。

在现实生活中,就有的用人单位滥用竞业限制制度,无限制使用竞业限制制度。

比如把竞业限制条款当成“霸王条款”强塞给劳动者的、压缩补偿金额的、拖延限制时间的、还有扩大限制人员范围的.......

一旦竞业限制条款被企业滥用,竞业限制到头来究竟限制的是不正当竞争,还是员工的未来和前途呢?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由于竞争协议的存在,你不能去与原公司有竞争的公司上班,这是合法的。

下家公司让你和没有竞争关系的机构签合同,这个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除非这家机构与你的下家公司是同一企业法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与你签合同的这家机构,是劳务派遣公司。因为法人不同,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不好维权,从法律角度来看,法律只是约束企业法人。

所以你下家的做法对你是不合法的!不可行!Good luck! 

都要辞职了,还签什么竟业协议,完全可以拒绝签订。

竟业协议的签订,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者不同意签订,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员工签订的。

一般约定竟业协议,是需要员工在入职时随着劳动合同一同签订,或者是员工在发生工作调动晋升到重要管理岗位或是机密岗位时才签订的,基本上不会在员工提出辞职后要求签订。

对于用人单位如果执意要在辞职时要求签订竞业协议,作为劳动者如果不能拒绝,那么就要和公司好好谈条件。

通常情况下,竞业协议的月补偿标准至少是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50%,低于这个数都是不合理的。那么用人单位如果执意要在辞职时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者完全可以提出更高标准的补偿,比如月补偿标准到工资数的80%。

毕竟都要准备离职了,突然冒一个竞业协议出来,这不是给自己找工作的路无形中关闭了好大一扇门吗?挡了自己的财路,那总得有地方还回来吧。如果是一入职时就签订,50%无可厚非,这是彼此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但人都要走了签订这个,相当于倒打一耙,这太不合理了。

总之,劳动者要好好利用双方平等协商签订的这一个原则,与公司好好协商签订,如果单位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来强迫劳动者签订,这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被逼签订,那么这份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

个人觉得,这种离职才想起签竞业协议的公司,本身就不是什么规范的公司,估计也不会赔什么补偿金,所以劳动者还是及早拒绝的好。

我是春风HR,你身边的人力专家,了解更多人力资源和职场信息,欢迎关注本号。

不常见,具体理由是:

1、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签订竞业竞止协议的主体是“双高”,即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技术人员,比如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高级工程师等,这类人员的离职率往往也相对较低,而对于普通员工的竞业竞止约定是无效的,普通员工没必要提出解除。

2、对于“双高”人员,往往接触的是公司的机密,这类人非常清楚就算提出解除竞业竞协议公司也不太可能同意,所以他们也没必要提出。


这个你需要去看跟公司签的竞业限制的具体条款是什么?有没有限制的有效期,是不是随劳动关系结束而终止,不知道你拒绝解除限制的前提是什么?是赔偿金吗?如果是为了更多的赔偿金,也需要看合同的具体条款,然后再结合劳动法参考有没有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

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补偿的标准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2012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绝大多数员工离职没必要签禁业协议,除非你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技术或者核心秘密信息,一般才会要求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签订禁业协议,所以对应的员工要么就是核心技术人员,要么就是高级管理人员,普通员工是没必要签的。

另外一个就是法律规定企业要求员工签禁业协议,必须支付相应的费用,而且这笔费用还不在少数。如果企业仅仅要求员工签禁业协议却不支付补偿费用,那么即便签了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力,离职员工也可以拒签。

你的做法是对的。人事方面在要求你签禁业协议的时候给你选择的是无赔偿,也就是说你一分钱拿不到还要在离职以后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和竞业限制,意思就是你付出是应该的,想拿赔偿就是做梦的。这种权责和义务不对等的行为,明显对你不利,你当然要拒绝,所以说你没有在禁业协议上签字是对的。

现在因为你不签禁业协议,人事就没有给你核算工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你的工资必须无条件给你发放到位,如果你办理离职手续后,企业不给你发工资,那么你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件事。

记住,禁业协议要签就要给补偿,否则就不要签;结算工资与签订禁业协议没有任何关系,公司不得因为你没有签禁业协议就不给你核发工资。

你好,你都已经拿到离职证明了,表明你跟公司已经不存在任何关系了,所以公司无权喊你再回去签竞业协议。应该说,从你拿到离职证明的那一刻起,你的公司就只能叫前公司了。所以,你必须拒签。

从你的前公司做法来看,你在职的时候没有跟你签竞业协议,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也没有跟你签竞业协议,却在你离职后喊你回去签竞业协议,这说明你的前公司合同管理不规范,缺乏体系化管理。即便你真的属于竞业限制一类的人员,但因为公司自己没有做好这个竞业协议的工作,你离职后拒绝签订竞业协议也是由前公司自己承担这个责任。

你不用担心前公司因为你拒签竞业协议而去告你,告也没用。因为从你的前公司做法来看,你当初的劳动合同里面肯定没有明确约定竞业限制的内容,加上你已经离职了,前公司想投诉你也没有事实依据和实际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还有一点,签竞业协议是有补偿的。你的前公司喊你回去签竞业协议,有没有提补偿费的事,补偿费能给你多少呢?一般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至少是离职前工资总额的50%。如果钱给少了,绝对不能签;或者前公司根本就不打算给钱,那就签个球。从你前公司的这种不规范的做事风格来讲,估计喊你回去签竞业协议不会给你多少补偿费的,所以没必要法理前公司这事。

总之,你已经离开了前公司,跟前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了,前公司没有权力要求你回去签什么竞业协议,晚了。你大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签。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