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司解散的规定_公司解散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6:01:35 人阅读
导读: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二是股东会议解散三是法定解散具体建议咨询律师(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

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

二是股东会议解散

三是法定解散

具体建议咨询律师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随着创业热潮、融资热潮的来临,创业型的小微企业如雨后春笋,传统的中小型企业没有优质项目推进,没有足够资金,说倒就倒。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有约100万公司、企业倒闭。那么,企业倒闭了,劳动者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呢?

保叔特意翻了劳动法库,根据规定,劳动者满足条件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①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②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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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如果员工在职期间,企业有拖欠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费用,公司在倒闭后仍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医疗与伤残补助:职工在职期间,根据社会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

抚恤费用: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补偿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是,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是得不到的,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补偿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越长,所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如果在这家公司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的,公司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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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申请公司解散的条件如何

公司解散是指已成立的公司基于一定的合法事由而使公司消灭的法律行为。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予以受理,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无法召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多数,持续两年或者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有持续性的压制、欺诈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四)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导致公司可能或者正在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五)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仅仅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公司解散后的法律后果如何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后,将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公司解散之后,一般都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后,公司原来的代表及业务执行机关即丧失权利,由清算组取代之,清算组代表公司为一切行为。但是,公司的股东会及监事会依然存在。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

(二)限制权利能力,停止营业活动。公司宣告解散后,其权利能力即受到法律的特别限制,这种限制系特指解散公司的权利能力仅局限于清算范围内,除为实现清算目的,由清算组代表公司处理未了结业务外,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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