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有效吗_夫妻婚内财产约定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21:37:58 人阅读
导读:这个提问可能少了几个字,完整提问应该是:婚内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按照这个问题来解释,只要“约定”内容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您好...

这个提问可能少了几个字,完整提问应该是: 婚内财产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按照这个问题来解释,只要“约定”内容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的体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夫妻是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关于协议的效力,只要满足一般民法上的要求就可以。比如双方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没有被胁迫,自愿签订该协议,且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婚内财产经双方协议,如果分配合理,双方协议时没有发生违法的要挟之类的,是有效的。但婚内财产协议存在三种无效情形:(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既然要结婚,就要有共同的目标和共同的语言,不分你我只讲奉献,不求回报,真心相爱,心心相印,不离不弃。双方才能走到一起,牵手一生的。

如果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目标,结了婚在经济上分得一清二楚,纯属就是为了结婚而结婚,经历一下婚姻的体验,结婚就是奔着离婚而去的,又何必去结这个婚,白白的浪费青春,浪费感情。这不是脑袋被门挤了,自己和人生开玩笑嘛。

正如楼主所问,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这个问题,不是一方居心不良,就是双方都是任性作的种子,才会捉弄感情,拿婚姻当成儿戏,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这不是荼毒爱情,没事找茬给自己添累嘛。

那我就不开玩笑的答复你,只要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责任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没有外来干涉和逼迫的环境下,纯属于自愿的行为,在婚内签下的任何财产分配协议,只要离婚成了事实,法院就会尊重双方的协议约定,在法律上立马就生效,这一纸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绝对的法律效力。

谢谢邀请!

签好的婚内财产就是有效的,离婚的时候就应当按照这个协议分割财产的!

但是当你们离婚的时候,一方面认为这个原来的婚内财产协议不合理的话,想要重新签定新的离婚财产协议,那是不可能的,即使到了法庭上,法院也不会支持的,法院还得支持第一个婚内财产协议的!

如果两个人都认为这个婚内财产协议不合理,那两个人都同意后是可以重新签定离婚财产协议的,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两个人如果都认为这个婚内财产协议不合理的话,那两个人还能够重新再签定一个都认为合理的离婚财产协议吗?显然那也是不可能的!

所以即然已经有了这个婚内财产协议,那离婚的时候也就都别反悔了,也就都别瞎折腾了,还是就这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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