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白纸黑字规定,那能知法犯规?
感谢您的邀请,公司的监事是公司治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不能由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股东及财务人员担任。他主要是行使监督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属于第三方监督者,具有独立性。他有如下职责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根据我国2005年对《公司法》重新修订的内容,修订后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成员人数有了具体的规定,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召开1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从以上几点您可以了解到,监事的设置有其超然性,是第三方监督,其设立是为了维护大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他的设立不是挂名那么简单,如果是挂名那公司本身就不规范,一旦公司出了问题涉及到监事,你可能承受不了经济上法律上的损失,但在道义上你会受谴责!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在画组织结构图时,都会犯很多逻辑关系错误,尤其是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到底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些起什么作用该怎么描述都有点晕,所以今天单找了一份资料看拆解看看。
这是百度百科举得一个例子,可以看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位置,接下来我们仔细看一下他们的定义及各自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等构成。
1
股东大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结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①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2
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
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
经理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
4、提请任免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5、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4
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董事、经理及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关于监事会的人数,各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无强制限制,多由公司章程予以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成员多规定为3人以上,具体人数一般视公司的股本规模、职工人数而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不组成监事会,只设立l至2名监事。可以总结如下: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董事会,那么董事会人数必须是3到13人。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有限责任公司设置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例外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中,监事会成员不能少于5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成员为5至19人。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股份有限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不可以。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结论:一般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立一名监事,这是为了给一般中小企业减轻负担、照顾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监事会,监事至少需有三人。参考:《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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