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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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甚至都没上过法院,那么,如果有一天你被告知将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呢?如果是电信诈骗,那么,我们当然可以一笑置之,可是如果收到真的法院传票该怎么办呢?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收到真的法院传票不去会怎样
关于接到法院传票不去的问题,有2种后果: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比如诉讼标的为赡养、抚育、扶养的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具有一定亲属关系,适宜调解,如果被告不到庭就不利于案件调解进行和合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所以你有可能被法院拘传。 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正当理由是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使被告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困难,只有没有这些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才可以拘传。 对被拘传人的调查询问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调查询问后不得限制被拘传人的人身自由。 在本辖区以外采取拘传措施时,应当将被拘传人拘传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应予以协助。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综上,为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律师建议当事人在接到法院传票时及时应诉,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感情这东西,确实是属于很主观的一种东西,确实不好认定。虽然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列举了几种感情破裂的认定情形,但因为证据或其他原因,并不容易证明感情破裂。
从实践裁判来看,第一次离婚诉讼不判离婚,基本成为惯例。所以离婚案件涉及第二次诉讼离婚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对于多数离婚案件来说,经过两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当然,这也并非
是必然。两次诉讼,三次诉讼都没有判决离婚的我也都遇到过,大家也可以看到这样的报道。
这是法院的一份离婚判决书。从判决书的内容可以看到,当事人已经是第四次诉讼离婚,但法院还是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相信当事人会处理好之间的关系,最后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离婚。
我们都说婚姻自由,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结婚确实是自由,也是简单。但是离婚却不是那么自由,也没那么简单。将于明年实施的民法典已经设置离婚冷静期,即便双方同意离婚,也因为冷静期而无法立即离婚。那对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而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自然离婚的难度就会更大一点。但不管怎么样,离婚就只有这两种途径,当事人也别无选择。对于当事人来说,诉讼离婚要做好相对长期的心理准备,同时尽可能的收集并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才有可能更快被判决离婚。
1、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而决定会发几次传票,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2、如果是原告不去,法院按撤诉处理;
3、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但当事人无法定理由拒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同时,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拒收传票或拒绝出庭, 损害的只是本方的合法权益,对方可能因此要获得不正当的利益。因此,这种做法实在下下策。如果当事人必须出庭的,拒绝出庭时,法院可以拘传,强制其出庭。;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留置送达,第八十六条 ;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2、公告送达,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3、强制出庭,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4、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