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可以要求看嫌疑人吗_犯罪嫌疑人拘留证可以随便看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6:11:20 人阅读
导读:是不可以的。除非是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出示相关证件去公安派出所查询受害人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和...

是不可以的。除非是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执法案件出示相关证件去公安派出所查询受害人证据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记录和犯罪材料。

除非你派出所里有认识人。普通公民是无权查询受害人的证据。

不一定可以透露的。有关嫌疑人的情况,或者案件侦破的进展情况,一般都不可以随便透露给受害人。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让受害人知晓或提供某种信息时,才会适当的透露一些。

法律没有规定被害人有看犯罪嫌疑人拘留证的权利。被害人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没有开庭的情况下,释放犯罪嫌疑人有多种情况:   

1、公安局或者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受害人认为司法机关的决定错误的,可以向该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意见,要求依法予以纠正。   

2、因取保候审而不关押犯罪娇嫌疑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暂不予以关押,但不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追诉程序。如受害人认为取保候审错误的,也可以向该机关或者上级机关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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