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绩效工资被扣了怎么办_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7 17:32:36 人阅读
导读:从提问本身出发,是可以要求赔偿金的。现在阐述一下相关事项点。1、公司是否有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2、你是否在这个考核范围里。3、你工资的结构组成形式。4、公司是否...

从提问本身出发,是可以要求赔偿金的。现在阐述一下相关事项点。

1、公司是否有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

2、你是否在这个考核范围里。

3、你工资的结构组成形式。

4、公司是否有对你进行考核(如果有考核,理论上应该要告诉你考核结果。)

5、你收到工资后,应该提出异议。

如果上述都存在问题,恭喜你,理论上你可以有。

一般,先进行交涉。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的理由可以是克扣工资,这样才能赔偿。

不用做任何调研,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100%的职场人对于“绩效工资”有着高度的注意力。换句话说,“绩效工资”是职场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因为它与员工们的贴身利益太紧密。所以,我们有必要把“绩效工资”这个话题好好解析一下。

扣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吗?这问题,我们先放一放,最后给出答案。我们需要先搞清楚,绩效工资在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里的一些相关条例,以及绩效工资到底是个什么“货色”。

我们先把与“工资”相关的规律条款列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 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在第二章 第四条对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国家允许“用人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就意味着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工资的结构和如何进行分配。在这一点上,如果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是符合国家这一规定的。也就是说,一个公司把工资切分成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没有抵触的。这为“绩效工资”本身的合法性找到了依据。

但题主问的核心是“绩效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这个“扣”字,伤害了多少职场人的心,我们不得而知,但的确让所有的职场人反感。这个“扣”字的全称是“克扣”。劳动法中“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明确了一个法规:“不得克扣”。即:克扣绩效工资,就等于违反劳动法。但是,到底什么算“克扣”,什么不算克扣?国家对“克扣”也有明文规定。根据国家《工资支付崭新规定的补充规定》中第三条的规定:“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这里的规范传达给我们一个信息:按照后五条减发工资,就是合规的;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的,就是违规的。

什么叫无正当理由扣减?就是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标示的扣减的情况,公司合法的制度中没有规定的扣减情况。换句话解释: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或公司的合法制度中没有明确“扣减”条件的,都属于不正当。

有人可能会问:公司的制度中当然都有规定“扣绩效工资”的条件。可以这些公司的制度,如果本身就不合法,按照不合法的公司制度扣减绩效工资就是违反劳动法。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制度不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制度没有经过职代会通过,没有进行公示告知劳动者,都属于不合法的制度,那么扣减绩效工资就不合法。这个条例,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说到这里,其实题主的问题就有两个答案和结论了。

第一,公司扣减绩效工资并没有违反劳动法,前提条件是,公司扣减绩效工资时,有合法的依据:1)这个“依据”在公司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员工认可;2)这个“依据”的制度,经过了民主程序,公示过(照片、录像为证),职代会表决通过(签字)。

第二,公司扣减绩效工资违反劳动法。因为:公司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扣减的条件,或者公司“扣减绩效工资”的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公示过,没有职代会通过的(签字)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于绩效工资的定义不尽相同。

多数公司,尤其是民营企业和国企,把绩效工资当做Offer中承诺的工资的一部分。也就是,员工的工资被切成了两块:一块是肯定可以拿到的(基本工资或基础工资),一块是不一定拿多少的(绩效工资)。原定给一个员工每月10000万工资,结果,只能拿到8000元,因为固定给了6000元,剩下的4000元,因为绩效考核后只剩下2000元。

有些公司,尤其是外资企业,offer中的工资是必须给的,不存在绩效工资包含在内的情况。所以,offer上承诺每月支付10000元,那就会拿到10000元。但是,如果你的绩效完成得出色,会另外有一份绩效工资,也就是“绩效工资”是正式工资之外的一种个人绩效奖励性工资。所以,同样的offer,在外企可能会拿到12000元,多出来的那2000元,是绩效工资。

我觉得绩效工资是个好东西,但是违背了“绩效”的本义的绩效工资,都会让一个企业走得跌跌撞撞,步履艰难。绩效工资的本义是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工作,但有些公司的确把绩效工资搞成了一把砍自己的刀,让大部分员工“怀恨在心”。一群怀恨在心的员工,会把一个企业搞成什么样子,我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与领导打架,这是以下翻上,不管领导对是不对,作为下级都不应该与领导对阵。若是领导有错在先,领导先动手打你,这叫以上欺下,不得已反击是自卫。若因与领导打架,领导理亏,不好对你怎样,而扣了你5OO块工资,以示领导的权威。你想找领导讨回说法,这就不必了。要懂得这个社会,领导都是正确的,都是伟大的,没有一个在任领导有不对的,只有下台后的领导才会有过错。莫说你还当众与领导打了架,即时你工作各项优秀,只要你触犯了领导,或者领导看你不顺眼,想扣你工资多少就会扣多少,你想与他讲理真是没门。除非你有可靠的势力能治服他,能扳倒他。

不合理吧~一般来说,薪水总额=基本薪资+绩效考核+提成,就是扣光了绩效和提成,也会有基本薪资的。而且基本薪资应该有规定不能低于一个最低标准的。你这情况,搜集下工资条,银行卡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啥的,可以直接去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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