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审批通过之后_法院找的法律援助会对当事人案件尽心尽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2:50:31 人阅读
导读:一审判决胜诉被告方上诉,法律援助律师还管了吗?法律援助也是分阶段的,并且还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法院归不同的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正常一审结束后,法律援助的工作也就此结...

一审判决胜诉被告方上诉,法律援助律师还管了吗?

法律援助也是分阶段的,并且还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法院归不同的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正常一审结束后,法律援助的工作也就此结束。因对方上诉产生二审程序,若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向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一般来说,当事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若有意向律师,可以在申请时予以注明想指派的律师。当然,这个是否接受法律援助还需要以律师本人意愿为准。

一般都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就和其他工作一样,敷衍的总是少数,所以还是要看具体办案的个人

首先,法律援助应该当事人申请,并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同时,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符合如下法律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其次,关于提问者提到的法律援助律师是否会尽心尽力,这本来就就是一个职业道德,执业操守的问题,真的没有固定答案。简单的说,就要看你遇到了什么样的人吧。

法律援助义务,与其他收费代理一样,都是律师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就应该竭尽全力的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就应该尽心尽力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替委托人服务,这就是律师的义务。

说的简单直白些,尽心尽力替委托人办案,是律师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律师必须履行。如果律师不履行相关义务,就会受到惩戒。

法律依据: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违法行为: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律师事务所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的; (二)接受指派后,懈怠履行或者擅自停止履行法律援助职责的。

法律明明白白的摆在那里,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才是关键。所以我个人认为,还是要看碰到什么样的律师。

在以往的法律援助案例中,有很多律师都会尽心尽力的为当事人服务,这就是一个人的执业操守问题。

反过来说,有些没有执业操守的律师,即使你花了再多的钱,他该怎么混还是怎么混,这与钱有什么关系呢?

别说法律援助的,我TMD花钱请了一个律师,浪费钱还求着他办事,本来是熟人介绍的,但是现在越想越气,刑事案件公安局拘留了 ,跑看守所见了一次面,在那撒谎案件很严重,后面都要我打电话给他 经常还不接,我操他妈的 杭州这家律师事务所,上哪可以投诉要求退款,白花了好几万,现在的律师骗钱的多,开口就是几万几万的,特别是刑事案件其实啥作用都没有,现在我知道了,一查他执业才4年不到,简直是垃圾菜鸟,事到现在都没办好,现在网络信息很发达 不懂自己百度咨询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去司法所,经历过才懂得,律师虽然要赚钱吃饭,但是垃圾中的垃圾也很多。

按照法律规定,法律援助是不收费的,胜诉后法律援助单位和律师还要求收费,这估计是以下原因:一、你虽然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没有获得批准,律师给我提供的是有偿服务;法律援助有专门的机构管理,法律援助事项只有经专门机构即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后,才能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才享受无偿服务,你仅仅申请了法律援助,但没有批准,办理单位和律师向你收费是合理的,也是应当的;二、诉讼费、鉴定费、证人出庭费;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只能免收律师费,对案件涉及的诉讼费、鉴定费、证人出庭作证费律师无权免除,法院通知律师,让律师告知当事人交纳的情况是存在的,这些费用也应当交纳;三,应当履行的义务、支付的费用;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是不允许承诺诉讼结果的,也就是不允许包赢!案件判决旅行义务,支付一定的金钱,这是法院判决的义务,也必须旅行和支付。总之,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不是包揽一切,不是有些人理解的律师法律援助了,所有的事情都有律师负责,自己什么事都不用管了,所有的责任都不用承担了!因此请你搞清承办单位和律师让你支付什么费用,搞清项目和性质再说!

诉讼费和法律援助是两个概念

1、诉讼费是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如果你确有经济困难,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

2、法律援助是司法局为符合条件人群提供的法律帮助,指派援助律师帮助你诉讼,援助律师由法律援助经费来支付,但是这个经费是不可以支付诉讼费的。

虽然你有法律援助的援助律师,但是法院仍然要依法收取诉讼费,这个收费是合法的!

一、申请法律援助没有期限的规定,但原则上应当在申请仲裁之前首先申请法律援助;至少应当在开庭之前合理时间之内申请法律援助。

是否需要申请,要视你个人的情况而定,一般是家庭经济困难、并且提供相应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才能申请到法律援助。因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审批有个过程;并且审批之后要指定援助律师,中间又有时间差;况且指定援助律师之后,律师要收集证据、分析仲裁思路等,也需要时间,因此,如果时间仓促,或许在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指定律师之前,就已经开庭了;或许律师没有充分的准备时间,这些对于当事人都是不利的。二、是否申请法律援助,和赔偿没有关系。三、首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你加班费;另外,如果你们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应当支付你们经济补偿金。由于是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普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即公司首先应按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经济补偿(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两年多要看是否超过两年半,要么支付三个月工资,要么支付二个半月工资。然后在前述基础上按照两倍计算,即支付六个月或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四、工资表、劳动合同均可以作为证据,其他同事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找到新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内可以提供。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会给你们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其中会指定在什么期限内提交证据,你们应当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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