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不可以被继承_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6:46:47 人阅读
导读: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

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

《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根据以上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其特殊性表现为:

1、宅基地使用权具有身份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禁止流转。

2、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需交纳相关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3、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殊性,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如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死亡那么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就终止,其生前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农村集体成员的判定标准是很严格的,一般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并依法登记取得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形式要件,以是否需要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为实质要件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遗产,当然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

因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宅基地进行使用,并不表明继承人继承了或者是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是不能当做遗产继承的。但对于在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而言,则是可以当做遗产继承的。

子类继承父类的所有的非私有的方法和属性。当父类的方法或属性被声明为private(私有的)时,子类是不可以继承的。 继承可以使得子类别具有父类别的各种属性和方法,而不需要再次编写相同的代码。在令子类别继承父类别的同时,可以重新定义某些属性,并重写某些方法,即覆盖父类别的原有属性和方法,使其获得与父类别不同的功能。 另外,为子类别追加新的属性和方法也是常见的做法。 一般静态的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继承属于静态的,意即在子类别的行为在编译期就已经决定,无法在执行期扩充。

有final关键字修饰.不能被继承的意思就是其他的类不能通过继承的方式直接获得/调用该类的属性及方法

如果人死亡了,你微信和支付宝里的钱可以被继承吗?

当然。微信和支付宝里面的钱可不同于虚拟财产,这是实实在在的钱。从法律上来说,微信和支付宝里面的钱仍然属于个人财产,自然可以继承。这类遗产继承有的比较麻烦的问题,家属有可能不知道密码,也不知道被继承人的账户,也不知道账户是否有钱以及多少钱。对于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单位来说,也不会主动通知被继承人的家属。家属前往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经常被告知要这个,要那个,甚至很多根本没有办法准备的材料。

银保监会对此专门发布了《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继承人、公证遗嘱受益人凭已故存款人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单独或共同向开户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办理存款等查询业务。官方出台的这个规定是真的的方便继承人或家属查询财产情况。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我们可知: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就是“地随房走”的原则,而且你必须拥有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当然如果你已经是非农业户口,也是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但是你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哪些人可以继承?

1.子女

首先就是子女,农村父母去世以后,一般来讲父母享有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但是因为宅基地上有房屋,所以可以由他们的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的户口是否是本村的。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使用至房屋不在为止。但是前面我们也提到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只能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新、修缮等。

2.亲属

农村有一些孤寡老人,会在晚年的时候过继同辈兄弟中的孩子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老人去世后,房子就可以由这个人来继承;如果老人没有近家门的亲属,远一点的亲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由老人和村集体组织都同意,才能搬来照顾老人的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后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特殊情况是:老人没有什么亲戚的,一直独居生活,那么晚年可以由村集体派人来照顾,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和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外迁的,这种情况下女人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但是原本的房屋不能翻建或者新建,顶多只能维修加固一下。等到房子倒塌的那一天,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的户口没有外迁,仍是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就可以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到自己的名下,也可以重新盖房子或者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村民。

哪些情况下不可以继承?

1.如果你已经办理分户,且拥有属于自己的宅基地,那么根据现在的“一户一宅”原则,肯定是不能继承的。

2.现在农村宅基地资源还是比较紧缺的,如果你已经分户,又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不能继承的。

3.如果宅基地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也是不能继承的,简单来讲,就是未经当地村集体组织允许私自在空地或者是违法在耕地上建造了房子的,这样的宅基地不仅不会被确权,还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更不用说继承了。

4.如果你已经不属于农业户口,不管是因为某种原因,你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且房屋不能进行翻修、重建。5.农村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五保户等,因为子女长期不在家无人赡养的农村老人,最后被划为五保户,由村里人供养,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会直接被当地村集体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6.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者是长期无人居住房屋已经倒塌的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子女不得继承。

7.宅基地使用也是有面积规定的,土地确权过程中,超出的部分并不会被确权,也就不能被继承。

农村户口迁出后,房屋如何处理?

主要分为几种情况,户口迁出了,但是房屋还是完好无损的,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上的这个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修、重建。户口迁出,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已经倒塌的,那么村集体会直接收回宅基地;自己户口迁出,父母户口仍然在农村的,这种情况宅基地的使用权依然是在父母手中,房屋也是可以重新修建的。

所以说父辈的宅基地你能够继承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还是村集体的,迟早都是要被收回的。现在农村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每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分户有自己的宅基地了,你能继承的肯定只有房屋。如果你还没有分得宅基地,且符合当地农村宅基地申请分配条件的,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是否能直接分得父母留下的宅基地。

1、不能继承的类有:String、System等等。

2、使用final关键字定义的类称为太监类、不能有子类。

3、JDKAPI文档:网页链接 可查询

java中被定义为final的类都不可以被继承,比如Double String Bigdeci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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