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标准_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机动车?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0:39:18 人阅读
导读:谢邀。题主应该问得是两轮电动踏板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年出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其中的3.5项下面有定义:由动力装置驱动的,...

谢邀。

题主应该问得是两轮电动踏板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年出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其中的3.5项下面有定义:由动力装置驱动的,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最大设计车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的车被定义为摩托车。

所以说按上面的法规规定,基本上路面上跑的电瓶车都属于机动车了。最大时速大于20公里每小时。重量大于40公斤定义为摩托车,一般来说在售的电瓶车,都是超过这个速度的,而摩托车是归属于机动车并进行管理的。

重量与时速来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标准,虽然简单,但显然不够合理。管理部门将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限定为“时速20公里”,考虑的无非是行人安全。但设定如此低的时速,会导致更多的电动自行车走上机动车道,给电动车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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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自行车还是电动车,行驶在现在的道路上,得小心翼翼,不是车不达标,也不是开车人多么不守规矩,而是路权被剥夺。

非机动车道,划上了机动车停车位,本来就不宽大的道路,变成了羊肠小道,骑车人不敢快,害怕碰撞。

自行车在30多年前,是个大件家庭用品,保有量还不高,平均一个家庭才能拥有一辆,现在是人均一辆,可是道路还是那个道路,甚至被重新规划时,更压缩窄了,多余的宽度,给了机动车道,对于骑手来说,真是雪上加霜。

没有扩大的路权,等于剥夺了骑车人的公平,又谈什么新标准呢?希望规划的、设计的、施工的、监理的,把道路还给骑车人,别等出了车祸,就是怪车不好、人不好,好像他们没有责任。

南京的仙林大道,汽车、骑车各行其道,道理宽敞,路边没有停车位,车祸相对较少。

只要多考虑一下,把汽车停车难解决掉,别把土地都开发成楼盘,可以多建些停车场,地上地下都可以,车祸一定会少,社会更加和谐。

眼下这个问题国内很多地区都在上演,原本是打算买一辆电动车,可购买后却被交警扣车扣分罚款,知道最后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一辆轻便电动摩托车。

首先,你要看你购买时商家给你的使用说明书上车辆的类型是什么?

再有,如果车辆属于电动摩托车,那么他就是机动车,是有一个机动车合格证和发票的,商家必须提供给你,你拿着相关资料去交管部门登记挂牌。

如果商家就没有提供相应的合格证和发票,那么商家就涉嫌隐瞒车辆属于机动车的事实,那么你就可以向交管部分如是反馈,让商家对此进行负责,不行可以走法律诉讼!

如果商家把所有手续都给付到你,而你却没有仔细看机动车的属性,骑行中被交管部门查处,那么这个主要责任就是你自己本人了!该怎么接受处罚就自能认了!

最后,提醒大家,现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谨慎!因为一些原因,商家可能会出现误导消费,只要买出去车就OK,不会考虑那么多,什么你有没有驾照,你挂不挂牌都与商家无关的心态,兜售电动摩托车,他们总觉得,你买车你不看清楚,我那知道你买车挂不挂牌,你有么有驾照我怎么知道之类的话,搪塞你!

所以,重要的话在提醒一遍,买车时,一定要看清楚合格证和提供给你的发票!

1.是否属于机动车辆,不需要作什么鉴定,交警在现场勘察时即可查出。

2.现在电动两轮车分电动自行车(电自)电动摩托车(电摩),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管理条例。

3.根据《公安部令第104号》第37的规定,交警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事故车进行鉴定。因此,可以向交警提出申请,要求对该电动车进行车辆属性鉴定。

4.根据《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纯正的电动自行车的时速在20km/h以内,整车质量在40kg以内。

5.而那些时速大于50km/h的,是电动摩托车;时速在20km/h~50km/h之间,或者整车质量在40kg以上但时速不大于50km/h的,是轻便电动摩托车。这两者都是机动车。

根据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如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机动车)的区别。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摩托车的定义其中写到:由动力装置驱动、具有两个或三个车轮的道路车辆为摩托车,但其中并不包括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油电混合电动车在法规上肯定算是机动车。只有以人、畜、纯电(且限速15公里每小时以内的两轮电动车)为动力的车属于非机动车,除此以外所有车辆均为机动车。机动车是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油电混合电动车完全满足机动车定义,所以肯定是机动车。

电动车当然属于非机动车。它是靠电行驶,停电即停,它设计最高也只45公里,一般在城区也只启用20--30公里速度行驶。它停车面积相当少。最主要的;电动车己经深受欢迎,成了普通工薪层人士,或者可说,成了大们大众最喜爱和使用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对电动车,只能加强管理,绝对不能禁止,人们不会答应。

电动自行车在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可能被认定为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超宽、超重、超速、超长等这些国家标准都是有规定的。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所明确的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标准有:

一、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

二、具备可由人力脚踏驱动的装置;

三、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kg。超出上述标准,则会被签定为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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