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拘留_刑事拘留一定被判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4:20:22 人阅读
导读:刑事拘留,大部分都是会被判刑的。一个人如果犯了法,警察把他投进看守所,头三十七天,是一个搜集落实证据,完成检察院批捕的阶段,如果在这三十七天内,能够取保候审,基...

刑事拘留,大部分都是会被判刑的。

一个人如果犯了法,警察把他投进看守所,头三十七天,是一个搜集落实证据,完成检察院批捕的阶段,如果在这三十七天内,能够取保候审,基本判处缓刑的可能大些。

如果在这三十七天内,没有办理取保候审,那就只能等着检察院提审,然后是法院提审,最后就是开庭,开庭后十天左右,判决书才会下来,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犯罪嫌疑人有一个申诉过程,但是,大部分的申诉都是没有用的,都会维持原判。

罪行较轻的,还有那些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过长的,大多都会留在看守所,在那里干点杂活,如果刑期剩余超过六个月,都会送到各省市的监狱。一般女性罪犯,都会送到省的女子监狱,其他男性犯人,会根据刑期长短,首先送到入监队,接受一个月左右的入监前的教育,入监队再根据每个犯人的刑期,搭配送到下属各个监狱。

目前国内的形势,只要被刑事拘留,基本都会被判刑,那些极其个别的冤假错案,毕竟是极少数的。

首先是区别。我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解释下。

第一,时间上的区别。

行政拘留违法行为较轻。最长十五天,数个违法行为合并不超过二十天。

刑事拘留三天,可延长至七天,也可最长延长至三十天。

第二,违反的法律不同。

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些行政法规。

刑事拘留违反刑法。

第三,后果不同。

行政拘留无案底,不影响自己,孩子当兵,考公务员等。

刑事拘留后一旦涉及犯罪将会留下案底。会影响自己自己直系亲属的当兵,公务员考试。

第四,关押地点以及被关押后舒适度不同。

行政拘留关押至拘留所。拘留所管理较为宽松,每周可会见等。比较人性化。熬一熬就过去了。

刑事拘留则关押至看守所。环境恶劣,要求严格。每日从早六点半至晚上十点。严格每小时内的活动事项。晚上需要轮流值班。每天都很难熬。

第五,心理压力不同。

行政拘留心理压力会有,但是还在大部分人能接受范围之内。只需要稍微自我调节够即可适应。

刑事拘留心理压力会大很多。不光需要面对严格的管理制度,陌生的环境。更需要承受违法犯罪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动辄几年的刑期。不是一般人能心态平和的接受下来的。

您认为还有什么不同的?请评论留言讨论。谢谢

对被拘留者以后的影响。

第一,对被拘留者以及被拘留者直系亲属将来的参军,国考,事业单位考试等。

行政拘留基本上没有影响。刑事拘留就有影响。刑拘后被判刑的就有案底。就不能参加以上工作报考。

第二,对平日里求职工作的影响。

行政拘留基本上没影响。只要不是长期无数次被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则有一定的影响。普通用人单位很少审查有无犯罪前科。但是一旦因为一些恶性犯罪的案底被知道后,轻则工作上得不到领导同事信任,重则被辞退。

第三,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行政拘留一般无影响。只要不是猥亵等心理变态类违法行为。比如赌博,打架等被行政拘留。基本无影响。

刑事拘留则不同。不光是本人被亲戚邻居指指点点。连带家人也会被带上有色眼镜看待。因为一旦坐牢了,就就被打上了恶人的标签。

综上所述,如果只是生活中犯点小错,被行政拘留。是不会有太大影响。但要认识到自己的弱点与缺点。及时改正。避免铸成大错而无法挽回。但是一旦被刑事拘留,继而被判刑的话。那就影响很大了。会失去一定的自由,会失去自己或者直系亲属一些机会。法律的功能就有惩戒这个种类。

您可有不同意见?欢迎评论留言。谢谢阅读。

依我之见:刑事拘留以后的‘’处理结果‘’决定了是否算留案底。

A,如果刑事拘留后警方在规定的法定时限内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随后提起公诉丶参与庭审,法院最后对这名当初刑事拘留之人判处了刑罚,这结果就留下了案底。

B,如果刑事拘留以后,警方提请检方批准逮捕而未批准,而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丶提起公诉,法院对当初刑拘的这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宣告了缓刑,这一结果仍留下了案底。

C,如果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在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但同时又具有法定减轻丶免除处罚的情节,比如投案自首丶立功丶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丶且具有刑法第四丶五章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犯罪或非职务犯罪类的过失犯罪符合《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規定,经检察机关主持刑事和解达成协议并履行赔偿责任,经受害人谅解和请求,检察机关最后对这名当初刑事拘留的人作出了‘’微罪不起诉决定‘’,这名当初被刑拘之人仍然被视为留有案底。

d,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警方侦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这名当初被刑拘之人的行为就不属于留下案底。

e,如果被刑事拘留后,经警方侦查确认被拘之人之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行为不是被刑事拘留之人所为而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种撤销案件的结果依法也不是留下了案底。

综上所述:前A丶B丶C的刑事拘留以后的处理结果都依法认定其行为均己构成犯罪也就‘’留下了案底‘’,而只有d丶e两种处理结果均不构成犯罪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留案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拘留和坐牢,被关押和监管,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这点上都是一样的。

但二者又不同,拘留是短期的羁押,坐牢则是固定期限的监禁。拘留是违法处罚或涉嫌犯罪被侦查的强制措施,坐牢却是被定罪判刑后的执行刑罚。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对拘留有三种情况:

一、刑事拘留

指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为了保证刑事侦查工作顺利进行,被拘留后一般根据案件情况,可能被采取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或被改变其它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按刑事诉讼程序可能接着审查起诉、审判判刑。

根据法律授权,具有刑事拘留决定权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检察机关。刑事拘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实际处罚,而是一种临时羁押措施。所以,法律上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时间上,都做出严格限制及延期的审批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明确规定羁在看守所羁押。

二、司法拘留

对违反和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行为,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违法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决定司法拘留后,一般由人民法院法警将其押送至拘留所执行。

三、行政治安拘留

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法行为,予以的法律处罚。行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由公安机关行使,被行政治安拘留人,在拘留所执行。

而坐牢或服刑,就是依据《刑法》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根据其刑期长短从死缓、无期、有期和拘役等不同刑种服刑,接受教育和参加劳动,表现好的符合条件可以依法被减性,获得新生,重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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