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法院怎么的判_离婚的法定情形包括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2:49:16 人阅读
导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形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由婚姻登记机...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离婚的形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

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以下事项进行逐一审查:

1. 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双方意识表示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

3. 是否对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的?

4. 是否办理过结婚登记?

事实婚姻只能通过诉讼离婚途径。

当离婚双方都符合上述条件时,婚姻登记机关应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依据是否达成调解可分为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首要审查依据。

诉讼离婚中,当事人应注意采集以下证据:

1. 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2. 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3. 如果涉及到抚养权的争夺,则应证明自己具有抚养能力。

北京安博婚姻家事传承部刘维昭律师认为:《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了离婚的法定情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年制定并公布、实施)列举了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即: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4、因其它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婚姻法》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情形,法院一般会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从而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后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趋势,离婚理由五花八门,各种因素在考验着现实婚姻,无论那一种离婚或结婚都离不开合法化的证件。

结婚需要适龄男女到结婚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保护婚姻;离婚的有些繁琐,离婚分两种形式: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无财产争议,无子女抚养纷争,形成无争议协议性离婚申请书,交由婚姻登记部门审办,婚姻登记部门经调解无效后,收回双方结婚证书,重新发放离婚证书。

(二)法院裁决离婚

由于夫妻双方存在不可调解的分歧,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主要是存在财产问题或者是子女抚养问题,最后以法院裁决为准的离婚判决书。

两种形式离婚,法院裁决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故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书,再婚时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丢失的,可持身份证到判决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并加盖公章即可。

快点开庭并不一定能快点离婚

谢邀。

一审审理时限6个月,要快点开庭,最基本的条件是起诉状要能及时 送达到被告,因为很多案件的被告是想方设法不接诉状的。然后就是,因为法官现在手头案件都挺多,离婚案件更多,立上案一周后,可以去立案庭查这个案件分到哪个法官手里了,同时索要法官的联系电话,电话与法官联系,讲明你的要求开庭的迫切心情,法官会尽量提前安排。

但是,快点开庭并不一定能快点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的,如果没有法定可以允许离婚的事由,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样你等待开庭就没有意义,白耗时间。有的法官在送达起诉状时,会询问被告是否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法官可能就会动员你撤诉,六个月后再起诉,否则,如果等开庭等宣判的话,时间会拖很长。所以,这时候,你最好听法官的,申请撤诉,这样,他也结了案子,你也省了时间。

再次,起诉离婚期间,你们随时可以再去民政局离婚。很多人就是在诉讼期间去民政局办的离婚手续,因为你起诉后,被告会觉得这婚姻已经无可挽回了,也就放弃了挣扎。

去民政局办离婚的好处是,当天生效,省掉诉讼费,律师费。

如果等法院判决,一审判决下达后,还要等过上诉期才生效,如果有一方上诉,那判决的生效时间就更晚了。这其中有很多不确定困素,比如,万一有一方父母去世,如果没离遗嘱,会发生继承风险,总之,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潘律师是专职婚姻家庭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青岛,感谢阅读和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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