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未离婚给儿子买房_协议买房给小孩,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0:14:50 人阅读
导读:我和老公婚后在芜湖买了一套房,但我们之间有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们自己的小孩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律师,离婚时我可以分到房子一半的产权么?这实际上是双方对夫妻...

我和老公婚后在芜湖买了一套房,但我们之间有个协议,说房子是给我们自己的小孩买的,现在我们要离婚。请问律师,离婚时我可以分到房子一半的产权么?

这实际上是双方对夫妻财产的一个赠予,讲夫妻房子赠予给小孩,这时,需要去看这个房子有没有过户,我国对房屋生效的要件房子即 不动产生效的要件是以登记为生效的,即房屋如果过户在小孩的名下,赠予的行为就完成了,离婚的时候没有办法进行分割了,若房子仍然在夫妻名下,此时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起诉分

分割一半财产。

儿子买房,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帮吧!现在的孩子生存更不易,孩子的幸福也就是我们最大的幸福。

答,你能断定将来儿子在那里参加工作?在何处定居?

现在,早以不同以往,商品流通,与人才流通,是同一个道理,由其是当代年青人,是,他们今天还在学校读书,问题是,他们高中毕业时,考大学,不知录取在全国那个省市,并且,这还没个定性。

如果说孩子将来绝对,在你现在的居住地生活,早点为孩子买房,也算一个大件投资,问题是,将来孩子们,即便不念书,就是打工,也没个准性,同样还不知在何方安家定居,那你现在买房又有何用?

我有一个同村的邻居,现在我们就在同一个小区住着,可他的儿子,也以接近三十岁,到如今都不能卖房,因为,他的儿子,从学校毕业后,就在上海参加了工作,而且他儿子还不愿意在回内蒙古定居,到目前为止,我那个邻居呀,真是左右为难,毫无对策!

谢谢邀请;楼主提的问题是,夫妻双方都是再婚,婚内男方在女方知道的情况下给儿子买房,这套房子属谁,就得看买房的钱是从哪来的,才能给出正确答复的。

依据法律解释,家庭财产是由,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组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归属权依然属于个人拥有。婚后的共同财产是指,任何一方的合法收入,都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处置权,消费权,赠予权和买卖权。

有很多人总以为,在婚姻期间内一方买的房产,或者是赠送给他人的财产,不分资金来源,只要是在婚姻的框架内,错误的认为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就混淆了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在法律上的概念。婚前财产永远属于个人拥有,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了共同拥有的财产。

如果说再婚丈夫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婚前个人财产为自己的儿子买房,要把房产的拥有权转移给儿子,只要儿子愿意接收,就属于合法的房产赠送,这套房产的拥有权,无疑是属于再婚丈夫儿子的。

如果说再婚的丈夫在婚姻期间内,用的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为自己的儿子买房,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没有经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它赠送给了儿子,这就是在婚内的侵权行为。除非再婚丈夫自愿将他的一半赠送儿子,在房产证上填上的是配偶和儿子的名字,就不属于婚内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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