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办案不叫办取保候审_取保候审被公安拒绝后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0:19:39 人阅读
导读:看到这个问题,我个人来说是懵逼的。我翻了一下提问者之前的提问,原来是一位父亲在子女高考之前醉驾被交警抓到了。我不知道提问者是以父亲的角度问的,还是以子女的角度问...

看到这个问题,我个人来说是懵逼的。

我翻了一下提问者之前的提问,原来是一位父亲在子女高考之前醉驾被交警抓到了。

我不知道提问者是以父亲的角度问的,还是以子女的角度问的。不过我猜测是因为这位父亲考虑到子女即将高考,而取保候审需要通知保证人,保证人一般来说就是自己的近亲属,如果被子女知道父亲涉嫌醉驾,可能会影响心情,进而影响高考成绩。

但是我要说的是,第一,取保候审是最轻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这你都不同意,你是想被刑事拘留吗?拘留是必须通知家属的,那样的话后果比取保候审更严重,如果父亲有单位的话,一旦被刑事拘留,直接开除都是有可能的。

第二,取保候审又不是只有提供保证人一种方式,你也可以交保证金呀,交保证金就不用找保证人了,把情况说清楚,我相信交警还是会愿意行这个方便,给你做好保密工作的。

第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知道什么叫“强制”吗?那就是由不得你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你不同意就可以不做,那还叫什么强制措施?是否采取这种强制措施,由办案机关决定,由不得当事人自己选择。


要回答题主这个问题,先要搞清楚几个问题,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谁?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能取保候审?最后才能真正明白,被刑事拘留,不能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被判刑,有可能被判决无罪,有可能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于刑罚,可能既判罪又判刑。

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后怎么处理?

  1. 对于不应当拘留的,立即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 符合逮捕条件的,提请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4.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能够取保候审的情形: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什么情形下不能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七十八条规定: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根据这一条规定,不适合办理取保候审的包括以下这几种嫌疑人: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具有自伤自残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严重犯罪的嫌疑人。

从上述取保候审的概念和条件中可以看出,取保候审有一个实质条件,即不至发生社会危险,不妨碍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

司法实践中,根据取保候审的实质条件,有下列情形的,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办理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但是注意:即使是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但符合上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第三、第四中情形的嫌疑人,仍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被刑事拘留,不能取保候审会判刑吗?

结论是:不能取保候审不一定会被判刑。有可能被判决无罪,有可能被判罪名成立,但免于刑罚,可能既判罪又判刑。

理由: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都不是判刑的先决条件。判刑的先决条件是嫌疑人构成了犯罪。只有行为成立犯罪,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符合逮捕条件,又具有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则应当办理逮捕。但是,并不意味着嫌疑人一定成立犯罪。是否成立犯罪,还有待于法院的判决。只要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虽有犯罪事实,但犯罪构成要件并不齐备,如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等,法院完全可能作出无罪判决。事实上,现代司法实践,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例越来越多了。法院还会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手段、危害后果以及悔罪态度等综合犯罪情况,分别作出判罪免刑和判罪判刑的不同判法。

拓展资料: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服从政府,听候发落,还能咋地

刑事拘留不可能超过37天的,如果有2个月,那一定是被逮捕了。这个需要问办案的公安机关,逮捕有通知书的,看是否邮寄到户口所在地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一般是不好办的。有些适用和解的案子在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是可以办取保的;还有因病不宜关押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其它案子不好办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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