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退了一部分钱还是诈骗吗_诈骗罪必须退赃退赔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7:22:25 人阅读
导读:并非如此,实施诈骗行为后,即使退换一部分钱,仍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首先我们来界定这里讨论的“诈骗”是刑法意义上的诈骗,是构成犯罪的,诈骗罪是刑事责任,并非民事...

并非如此,实施诈骗行为后,即使退换一部分钱,仍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首先我们来界定这里讨论的“诈骗”是刑法意义上的诈骗,是构成犯罪的,诈骗罪是刑事责任,并非民事责任,并且是公诉案件,非自诉案件,即国家侦查机关发现有犯罪行为发生,就应当依法侦查、起诉、审判。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即便把诈骗所得款项全部退还,案件也不因此撤销,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仍然承担,只是在判处刑罚的时候具备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可以判的轻一些。

刑事处罚是不可以由当事人之间协议免除的,并不是签署了一份协议,就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实践中,存在题主说的部分情况,但这并不是还一小部分钱签合同就不属于诈骗了,而是因为当事人认可了就没有人去公安机关报案了,因此不会有这个案子,也就没有人被追究责任了。

还款只是退赃,属于诈骗的总额。诈骗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诈骗罪必须要退赃吗?这个问题问的与“借钱不还,通过起诉就一定能要到钱吗?”有异曲同工之妙!为什么这样说呢,因此两者都和钱有关,但是钱这个东西一旦进入了别人口袋,就有追不回来的风险。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把钱花掉了,家里没钱了,想退赃也会因家里没钱而退不了。当然对于诈骗罪,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退赃后,能够减少刑罚的30%,这可是一个及其大的宽大处理,那么法律为什么要如此规定呢?

01

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退赃弥补了犯罪所造成了伤害

财产类犯罪侵犯的首先是财产,真很好理解。其实对于被害人而言,他并不关心你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定罪处罚,他所关心的是他的钱能否要回来。现实中的很多电信网络诈骗,案子是破了,但是抓到只是下游的一些犯罪分子,诈骗的钱财被上游的犯罪分子卷走了,虽然最后也对一部分人定罪处罚了,但是这对于被害人而言,钱追不回来,补偿不了其因为失去金钱所带来的损失。

02

退赃在财产类犯罪中是判缓刑的一个重要依据

缓刑的使用条件是3年以下(包含3年)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可以宣告缓刑。其中里面有个悔罪表现,其实退赃在财产类犯罪中就是其重要的悔罪表现。如果没有退赃,法院判了缓刑,也有被害人上访的风险,因为我们很多人认为缓刑就是放出来了,没事了,被人诈骗的钱还没给呢?把人放出来,显得不太合适。

03

退赃也会对减刑假释产生影响

对那些积极在判决之前就退赃的,一方面可以获得减少刑罚的优待,第二方面可以在监狱服刑的时候能够获得充分的减刑机会。相反,对于没有在审判阶段退赃的,减刑假释可能就是从严,当然如果在监狱又退赃的,也可以尽快的适用减刑假释。在监狱积极退赃,也可以看做是监狱改造的结果。当然法律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减刑多少,这些在司法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退总是有用的。

结语

作为犯罪嫌疑人能退赃还是尽快退赃,越快越好,越多越好。有的人在审判时确实没钱,后期家里有钱了,帮助给退了也是有的,总之,骗人家的钱,退给人家不是应该的吗?这既是朴素的道理,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你社会危险性和改造可能性一个重要因素。

谢谢邀请!根据题主所说,钱被他人诈骗,并且已经将钱交付,那么不管对方是否把钱退还,只要数额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对方就已经构成诈骗罪,积极退赃可能会减轻或免除处罚。诈骗达到多少数额才构成犯罪在最后说明(每个地方的立案标准并不相同)。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要成立诈骗罪的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实施了诈骗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

2.诈骗行为使受害人产生了错误认识。意思就是受害人相信了对方虚构的事实。

3.受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4.行为人已经取得受害人的财产,致使受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综上,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并达到了相应的数额,就构成诈骗罪。受害人交付财产,诈骗者取得财产,诈骗就已经完成,之后退还赃款的行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积极退赃,可能会减轻处罚。

数额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根据规定,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构成诈骗罪。但是每个地方可以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设定本地的立案标准,所以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可以上网查询当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或者直接到公安机关咨询。

最后,如果发现自己的钱被骗了,应当及时地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提交转账记录、诈骗者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和其他能够初步证明其诈骗行为的证据,协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早日侦破案件,抓住违法犯罪人员。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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