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卖房公摊欺诈_该不该相信开发商说的“零公摊”?为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21:16:57 人阅读
导读:其实大家大可不必把这件事扩大化的去理解,取消了公摊面积,只是增加了一种的规则,取消公摊面积和不取消公摊面积都各有利弊的,取消公摊面积只是让购房者对面积理解的更加...

其实大家大可不必把这件事扩大化的去理解,取消了公摊面积,只是增加了一种的规则,取消公摊面积和不取消公摊面积都各有利弊的,取消公摊面积只是让购房者对面积理解的更加直观,我想涉及不到退费问题,国家制定一个新的规则是为了让政策更加透明化,并不是制造新的矛盾。

房子是民生大事,可以说是每一个家庭的最重要的资产,如果国家出了政策去除了公摊面积,也会把公摊面积体现在房价中,不然就会有大量的社会矛盾集体爆发。如果不是这样理解,要么房价就是直接降了百分之二十到三十,试想新购房者就因为一个突发政策,损失几十万甚至百万,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违约的、诉讼的、断供的会成为社会的不可调解矛盾,管理层在出政策之前会考虑这些因素,在政策尚未明朗之前,大家不必为了此事过度的关注或解读,没什么意义。

谢邀,我是祖传从事搬砖工作的,关于公摊包括哪些、什么是公摊面积我在此不多说了,不过我打个简单的比方,两梯四户和两梯八户比起来八户(每户面积相同)的公摊面积会小一些,但是舒适度四户的高一些,公摊面积不是越小越好。

其次,一个项目的容积率,在项目规划设计之后就已经确定,也就是总面积是确定的。做大公摊,做小套内,对开发商并不能产生什么效益,反而让是购房者对其开发的楼盘印象大打折扣,降低成交率!没几个人愿意这么去干。

最后,还有一点大家注意到没,许多地方的产权证上是标明了套内面积xx,公摊面积xx,建筑面积合计xx了的,别跟着乱喷买100平的房子不知道到手面积有多少平米了!


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我在之前已经回答过了许多,今天来看看这个关于“零公摊”的问题。


重庆是一个没有公摊面积的城市,配得上“零公摊”的名头,除此之外,其他城市的“零公摊”都不能相信。“零公摊”大都是开发商的宣传语,因为大家对“公摊面积”嗤之以鼻,认为公摊面积会让自己的住房面积缩水、购房成本上升,开发商抓住了这种心理,用“零公摊”作为噱头,引起购房者的关注。


“零公摊”主要形式是向购房者赠送大量面积来补充公摊面积,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赠送面积不写入产权,没有约束的条件下。面积缩水了你也没辙,而且按照国家规定,这类赠送面积本来就不用花钱。



所以,“零公摊”听起来很美好,但其实是一种博人眼球的说法,家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被忽悠,公摊有明文规定,公摊该摊还是得摊。公摊面积如下图所示,大家除了要为自己的独立空间,也就是你家的套内面积买单之外,还需要为小区的公共区域买单,包括电梯间、管道井、共用墙体、过道走廊等大家公共使用的区域。



大家在购房时,为了避免收房后与开发商产生争执和摩擦,要学习一些房地产知识,避免被开发商的宣传语忽悠,购买房子时可以通过签订相关协议、咨询房地产专业人士和律师:收房时让专业的团队来对房屋面积、建筑质量做检测,从而避免自己的损失。

答:肯定不合理。公摊本来就是香港当时的一个权宜之计,后来香港自己也取消了公摊,全世界现在就只有我们现在按公摊计算的。这是一个奇葩。

我们的房地产是直接照搬当时香港的房产来的,但是我们的房地产制度很稳定,香港自己都改变了不合理的计算方法,我们却一直坚守捍卫,买房者几乎花了20%的冤枉钱,买一百平的房子,实际你的面积只有80多个平方,买80平的房子实际面积只有60多个平方,更有甚者一半都是公摊。

发明公摊的是商人李嘉诚,人类历史上其实没有公摊这个词语,李商人发明后,当时又处于特殊情况,香港权宜之计过后,马上取消了公摊,李商人觉得香港取消了公摊,不能坑人了,马上又把这个计算方法往内地移植,一直被引用,从来未改变。公摊就是电梯井、管道井、公共走道、疏散走道,楼梯间,物业用房等与实际用户使用无关联的公共区域,这部分本来由开发商负责兜底和实施,因为这一部分产出的效益和权益并不属于业主个人,业主也无法使用公摊产生二次增值,但是业主是花了钱购买的,还是按房屋售价购买的。这么一说来,业主把所有的面积都花钱购买了,那么产生的增值就应该由业主持有,然而,公摊面积产生的广告收入,业主并没有分的一分钱。而且物管费也把公摊算进去了,每个月都要维护管道井吗?有些管道井除电梯坏了有可能打开过,绝大部分一辈子都没有打开过,但是业主每个月都在交维护费,真正的发生大事了需要维护的时候,其实业主又早就交了大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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