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首先应该和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值得注意的一点,你要向该公司索取离职前的工资明细单,并确认工资是否没有问题。你一定要先好好和沟通,如果想办法能让他们打一个欠条并盖章那是最好不过的了,这就是你的工资金额凭证以及他们拖欠工资的证据。如果沟通未果,则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一般来说,劳动部门都会为劳动者维权的。
去公司所属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有免费的法律援助教你怎么写申请书。
如据题意中提示内容属实的话,分析认为,也就是说可能有二种情况,一是也许你只是口头上表示要辞职。二只是将辞职报告交于工段长或是科长,而他们又忘了将此报告交与劳动人事部门和相关主管该人事部门的领导,那么劳人科或主管领导经核实确实你所交辞职报告仍在工段长或是科长手里,那这个事情就复杂了,主管部门和领导确实是没收到呀,那提示中的说法也许成立,否则主管部门怎么会说还没收到离职单呢?
正确的做法正象题目中所说,你应将辞职报告提前30天交与劳动人事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但你仍应继续上班等候上级批复,30天后按劳动法规定,不论上级主管批准与否,你可办好相关手续如退还工牌工具等制度规定的必退物品后,可走人,当然相关工资问题公司应结清于你。否则可向地区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讨回公道。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工资是我们劳动所得,即便理智了公司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
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人工资。有下列情形可以代扣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要求代扣的的抚养费、赡养费等;4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从劳动者工资里扣除的其他规定!
当我们知道自己的工资因为离职被扣发时,可以先去公司交涉,明确亮明态度,依法讨要自己的劳动所得。但是,总有人不开眼,想要试试劳动法的脆弱,对此的建议依法维权,提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讨要工资。
总之,只要是自己合理的离职,公司绝不能进行侵占。主动的进行抗议和要求,及时的利用法律武器维权,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上述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回答:
1、关于劳动合同解除。
不知你离职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你不想计较其他,只是不想做,可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保留相关证据,期满即可走人,无需单位同意。如果是单位存在过错,你可以据此提出解除且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你若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可以成为谈判的筹码。
2、关于工资支付。
工资应当在交接时结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
个案有别,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如有法律服务需求,欢迎联系。
以上,供参考。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大家好,我是小红,很多公司辞职都要一个月。你的辞职书,到了1个月,公司一定会给你结工资,如果公司不给你结工资的话,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投诉了。
提出离职,工资不可能立马发,要等到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才会结算的。有的企业规定离职员工的工资下个月跟在职人员一起发,所以也就延迟了。
一般来说,离职后最迟下个月会把工资发了的,如果企业超时不发工资,那么离职员工可以先问企业要工资,不给的话就去劳动局告。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办理完毕手续后,企业就应该立刻给离职员工结清工资的。企业光让员工离职,却不结算工资,那是说不过去的。
还有,离职的时候必须留存好证据资料,因为一旦企业不给工资的时候,就只能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要工资了,这一点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