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当然有,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孩子的爸爸吗?你是没有理由拒绝除非孩子本人不想见,凡事不要做的太绝,给别人留余地就是给自己留后路吗?
我是合肥人,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判给了母亲。判决书上说,节假日我可以接孩子过来住,但离婚之后前妻带孩 子去了外地,不给见孩子,还换了联系方式。请问律师,下一步我该怎么办?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解答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的前妻来配合他来看望孩子,因为看望孩子不仅仅是权利,也是一个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作为父母要尽到对子女的扶养义务,即使不是他自己来照顾孩子,那么他依然有教育这方面的权利,法律不能剥夺,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他们已经是属于离婚了,之间肯定还存在着矛盾,但是还是那一句话:和为贵,只要双方沟通好,一切从孩子的角度出发,我相信他的前妻也会配合他来看望孩子的。
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的是孩子,父母血亲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孩子的健康快乐离不开父母的爱,单亲的家庭一般孩子都会有心灵缺憾的。尽量以低资态去争取看望孩子,如果不行该打官司打官司。我觉得没有什么比孩子更要了
只是建议。
判刑死刑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_“有期三年,缓期四年”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