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不签合同违法吗_试用期过后一直没有签正式合同算违法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7:35:18 人阅读
导读:严格地说: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在试用期没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肯定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呢?一、先看一下行政法规的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国务院...

严格地说: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在试用期没有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肯定是违法行为。为什么这样说呢?

一、先看一下行政法规的规定

自201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最新的专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的行政法规,其最大的特点是对所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用。条例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规定了严格的招聘程序,即:必须依次序经过制定招聘方案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共七个程序。这肯定意味着招聘方案事先已经取得了人事管理部门、编制管理部门的审查和同意,否则,就无法落实人员编制。

关于聘用期限问题,《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这就非常明确了:聘用合同的最低聘用期限,最少为3年,根本不允许少于3年。但究竟有多长,完全没有提及。实际上完全可以通过续签聘用合同的方式,一直聘用下去,直至最终退休。

关于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是极为明确的,就是一年或12个月。既不允许延长试用期,又不允许缩短试用期,并且试用期也要明确地写到聘用合同之中。要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的实际意义,其实就是一个考察期限,即: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同时,招聘的人员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还要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登记手续,到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其实,这两项手续才是最根本、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关键程序。

二、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签合同是否违法?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地按照招聘程序进行,而招聘程序中最为重要的程序就是最后两个:1、签订聘用合同,由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用合同,就是拟聘人员正式通过了招聘单位的综合性审查,同意聘用,正式确定了双方的人事关系。这是国家法规的规定,当然应该严格遵照执行。对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来说,聘用合同规定的聘用期限中的第一年,即为试用期,当然要包括在聘用期限之内。换个角度讲,就是签订了聘用合同之后,才正式进入了试用期。根本就不是在试用期内签订聘用合同,有个明确的前后时间顺序问题。从这个角度讲,未提前签订聘用合同当然是违法行为2、办理聘用手续。说到底,就是凭着聘用合同,到人社部门办理聘用人员的实名登记,核定聘用人员工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有关手续。这些手续更具实质意义,比聘用合同重要得多。办理了这些手续之后,意味着聘用人员完成了在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的人员实名登记,核定了具体工资标准,取得了正式的事业编制,从此成为一名完全符合所有政策要求的正式事业人员。

从以上介绍可以看出:签订聘用合同是形式要件,办理聘用合同才是实质要件。如果已经取得了事业编制,当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国家政策,必须签订先聘用合同,后办理聘用手续。假如之前与单位没有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编制管理部门也没有强制要求就正式予以认可,并办理了聘用手续,肯定是可以的,聘用合同事后补办也行,这不会留下大的隐患。这样做,虽然形式上不够严谨,但没有任何问题,放心好了。

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面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员工顺利过了试用期后,公司通知员工转正,各个公司流程制度不一样,有的公司会以转正通知书告知员工,有的会口头形式告知员工,建议你跟公司人事部沟通一下具体是什么情况,应该是没有什么大的影响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的年限不同,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试用期也应当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一年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为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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