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做一份清算报告,先缴完各项税款、负债,然后按股东注册比例分配。
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企业注销时,既不退留底税额,也不做进项转出。但是账面大于库存,就说明是清算出的涉税问题,从会计原理上不是视同销售就是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存货盘亏。所以要不确认销项税额,要不就进项税额转出。当然,账面等于实际部分不转。
1、部分进货没有取得发票,存货没有暂估入账。
这种情况下就要及时催要发票,如果对方的确无法提供,应当根据合同采购价暂估入账。
2、销售成本结转有误。
有些企业出于延迟纳税等目的,故意多结转销售成本,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这时,就要对之前的销售成本结转进行调整。
3、账务处理不及时,可能有部分单据尚未传递到财务。
这种情况,会计根据单据补入账即可。
4、会计记账错误。
这种情况属于会计差错,就需要查明原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存货出现负数,可能是数量上出现问题,也有可能是存货成本核算出现问题。正常情况下,财务与仓库应当每月对账,以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企业的存货管理存在问题。
注销公司有存款库存需要缴税才能注销吗?
答:需要缴税才能注销。依据青国税税政(1999)107号文规定:一、负责注销的税务机关应对注销企业的缴纳增值税情况进行查实,对帐面尚有存货的,负责注销的税务机关应进行实地盘点,如出现注销企业存货帐面余额与实地盘点金额(不包括代销等所有权不属于注销企业的存货)不一致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对帐面余额小于实地盘点金额的注销企业,负责注销的税务机关应查清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并按以下原则进行税务处理:1、对多转成本的注销企业,应调增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补交企业所得税;2、对存在帐外存货的注销企业,其已销售的帐外存货,应按实际销售月份计算交纳增值税;3、因其他原因造成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注销企业,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补交税款;4、如不涉及少计提销项税额,多抵扣进项税额或少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情况的,对尚余存货的注销企业不应做出补税处理。(二)对帐面余额大于实地盘点金额的注销企业,经查实如差额部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所述情况的,应从实际发生所属月份的进项税额当中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差额部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所述情况的,应按实际发生月份计提销项税额;对注销企业发出的存货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的,应按实际应作销售月份计提销项税额。上述情况经计算产生应纳增值税的,按偷税处理。(三)对帐面余额同盘点金额一致的,不做补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