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看到“设法让他签了一份降职降薪协议,上面按文员要求签了一句“我自愿降职降薪 ””请问是否可以证明是被胁迫或是强制要求签订的,这样就可以从此协议无效的角度来争取,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 此外,脑梗塞算不算工伤?可以做一个工伤鉴定,这样的话是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偿。 鉴于你的情况,最好搜集一切对你有利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或是你父亲这个年龄是不适合做后来的这个岗位的,同时,若是后来单位与你父亲解除了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还是可以申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不适合新岗位,只能另谋发展。
如果确认已经给你降了,那么拿着合同直接去仲裁就好了,100%赢。
当初签的劳动合同上月薪多少,或者执行月薪多少,具体职位是什么,都写的一清二楚。
不要管无故还是有原因,只要是降职降薪就是更改劳动合同,需要员工本人签字同意,只要没经过你同意签字认可,就是违法,你可以仲裁。
一定把证据保留好,合同,工资单,打卡记录什么的。
顺便再多说一句,一般来讲,不太会存在公司无故降职降薪这种情况,不过不管怎样,降职降薪都应该经得劳动者本身同意。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