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被剥夺政治权利_什么样的犯人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5:31:08 人阅读
导读: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言论、出版、集...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谢谢邀请!

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中,剥夺政治权利说白了,就和合同里面的免责条款一样,最后再来一句“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其作用,其实针对违法犯罪的所有人来说,不管是否剥夺,都不会体现在具体的服刑中。而之所以要剥夺,其实就是为了防范那些“较真”、“认死理”、“滚刀肉”不老实的这类人。


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但是以我国的制度,虽然赋予了公民这样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很少能参与或者体会到,更何况你触犯法律在监狱了。

当然,虽然你在监狱,但只要你没被剥夺政治权利,你同样是享有那些政治权利的。但是你在监狱,你想进行选举或者被选举等,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总会有那种人,进了监狱非要参与政治活动的,但又是国家赋予权利,以正儿八经的来说,这是人家正当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


而且,即便这人被判处死刑,这个人生前如果有著作,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即便他死了,他的亲属也能为他的著作进行出版。因此,死刑都会增加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来限制其死后的一些政治风险。

同样,对于一些重刑犯,政治犯,即便其没有判处死刑,也会被附加剥夺一定期限的政治权利,而在此期间,你不可以选举被选举,同样你不可以出版作品,来限制一些政治风险。


当然,如果你和其他普通犯人一样,正常服刑,接受监管改造,那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对你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剥夺政治权利,前面也说了,主要针对那些“刺头”,比如:有影响力的人(明星、作家、企业家等)、官员、政治犯等等。

对这类人群,是对他们有用的,对于普通人,你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体会到,你难道还想在监狱中体会到?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以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谢谢邀请!我来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力終身。

剥夺政治权力的含义是什么呢?刑法第五十四条做了明确规定:

剥夺政治权力是剥夺下列权力: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力;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力;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力。

关于对被判处死刑,同时又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力終生的意义在生命灭亡的同时,意味着其政治生命也完结了。由于,我不是研究法律的。具体的意义应该由司法部门解释最为恰当。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项附加刑罚,与所犯的罪名和所受的主刑有关系,刑法中对此规定比较明确。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结果显而易见,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包括死缓)的被告人,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就是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刑罚主要与主刑的种类有关。而有期限的剥夺政治权利,主要与罪名有关。注意五十六条中应当与可以的区别,触犯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罪名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根据严重程度确定具体期限,甚至可以不判处自由刑,单处剥夺政治权利。而其他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则由法院具体裁量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不等于剥夺民事权利,这一点毋庸置疑。

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精神病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关心民主政治、关注经济建设的权利,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不应当成为判定人民群众能否行使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样的民主政治权利的标准。

可以政治权利包括四个方面。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集会,游行,发表,自由。三,国营行政职务四,国营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可以百度更详细。

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的权利:《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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