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吸烟如何处罚_公共场所抽烟处罚规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12:54:23 人阅读
导读:《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法,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罚少了点,应当罚5000元...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法,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罚少了点,应当罚5000元稍有力度。或拘留3天。

说起公共场所吸烟,我遇见过并且经常遇到。你问我遇到会怎么样,实话说一般情况下我都会选择自己离开,以避免吸入更多的二手烟。第二也会看场合地点适当提醒,假如是在电梯这种比较狭小闭密的空间里,就会提醒别人,请他不要在电梯内吸烟。一般人是不会边抽着烟进电梯的,即使有也应该是时间急没意识到自己正在抽烟就走进来了。所以我提醒的人都会接受并熄灭,或者干脆直接退出电梯等下一部。

还有一种情况是,我们家是开小卖部的,有售烟权,人家来买烟随手点上我总不能让他出去再抽吧。不过现在烟草开始控烟了,就是限量,以前好卖的烟现在都给限了,一个星期发一次货,发一次货卖一两天然后继续等下一次到货,我们家三个烟柜,有两个基本都是空的。

大多数

提到在公共场所抽烟的行为。小七想起两个新闻。

第一个新闻就是在今年的11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11月份生产经营调度会上,会议表示确保年销售4750万箱的目标任务。这条新闻出来之后,整个社会一片哗然。中国控烟协会对此也表示了反对。

烟草对人身体的危害也是人人皆知,不必再赘述。所以控烟禁烟也是我们社会文明的一个潮流。鉴于烟草对社会健康的危害,在公共场所禁烟已经刻不容缓。所以在世界范围内一共有100多个国家已经制定了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条例我国在2014年,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全国各地也有很多地方已经制定了相关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条规。

所以在这种全社会控烟的情况下。中国烟草总公司竟然置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公共卫生发展利益于不顾,为追求片面的经济利益而不惜逆潮流而动,实在是丧心病狂。

第二个新闻是发生在郑州,由于在公共场所抽烟害人害己。所以我们国家已经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烟这种行为。但是就是有人置功德和相关条例于不顾,在公共场所吞云吐雾这种行为也必然招来他人的厌恶。于是在2017年的5月份的郑州,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个悲剧。一位老人在电梯内抽烟,同在电梯内的医生杨先生对老人这种行为进行了劝阻,结果这位老人恼羞成怒,和杨医生发生争执当场,当场心脏病发作猝死。老人猝死后,老人家属向杨先生提出赔偿遭到杨先生拒绝,后上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阎先生不必承担赔偿责任。肯定了,杨先生对吸烟这种行为的劝阻是合理合法的。

违反公德,在公共场所抽烟。总有人自私自利,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我们常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况且小恶干多了也是大恶。所以对公共场所抽烟这种陋习必须坚决制止,这也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对吸烟做出处罚规定,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法,在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上班忍了一天了,你们都吃完晚饭了,人家司机还刚送走最后一拨乘客,还要把车开回场地停放才能下班。这时候又饿又累,想到现在只有自己一个人了,会场地路上已经不需要上客了,紧绷一天的神经可以放松一下了,抽根烟放松一下心情也不是啥大事。大家互相理解嘛。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送朋友去车站机场,去的时候车里有人不觉得累,回来开车大半天了还只有自己一人,那种心情那种累,不就是这公交车驾驶员的写照么。

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会善意的劝阻,“您好,公共场合禁止吸烟的!”或者不说话,指指禁烟的告示牌。一般会停止吸烟的。

如果他还是坚持吸,那就不能强行禁止了,以防出现医生在电梯里劝烟的悲剧!这时只能做好自我防护,或者戴上口罩,或者换一个离吸烟者较远的地方。以减少自己受到的伤害。

吸烟有害健康,众所周知!北京政府出台禁烟令,是大快人心的好事!热烈期盼着我的家乡也早日有此法令。

当然,抽了几十年烟了,一下子忌掉,确实比较难!但烟民也应遵守公共道德,至少不在公共场合吸烟,于人于己都有好处!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人民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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