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与借条有什么区别_借款协议跟借条有什么不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21:46:14 人阅读
导读: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

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一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认为民间借贷和借款合同是不同的两回事。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诉讼时效为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因没有具体的还款时间,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因此不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但适用最长20年的诉讼时效。但当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而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3年。借款合同亦然。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的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因此,借款合同通常只会发生迟延履行,不会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通常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但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3.借款合同通常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你好,私人借款,写借条好还是借款合同好呢?

  首先我解释一点:借条从法律上来说,性质就是借款合同,只不过因为大家看多了银行借款合同,就认为借条和借款合同不同。借条就是简单的借款合同。

  那么如何写借条呢?

  借条是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书面凭证,因此,要使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借条必须具备要求。有几点必须注意:

  1、明确的借款人(借款方:债务人)和贷款人(出借方:债权人),双方姓名一定要准确,不能用小名、别名、曾用名。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

  2、明确的金额,必要时要有大写。

  3、明确的借款期限(可以不写)。

  4、利息约定:以不超过月利率3%为原则。

  5、是否需要担保人。

  6、借款日期。

  7、借款用途。

  8、借款支付方式(可不写,但当面支付现金的,要求出具收条,银行或微信转帐的,要保留支付凭证) 。 

  总之,借条只有符合要求,在万一发生纠纷时,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借条与借款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

二、 借条与借款合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借条,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条,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三、借据与借款合同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按照民间使用借条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条,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债权人持有借条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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