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形成权的是_催告权是不是形成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2:16:19 人阅读
导读:不属于。形成权仅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债权人的撤销权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即通过法院确认。因此,仅债权人单方的撤销行为不发生法效。——所以债权人撤销...

不属于。 形成权仅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债权人的撤销权要通过法定的程序,即通过法院确认。因此,仅债权人单方的撤销行为不发生法效。——所以债权人撤销权不属于形成权。《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关键在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形成权的概念最早由德国学者泽克尔(seckel)提出,其理论基础为意思自治,它是指依单方意思表示而直接变动法律关系的权利。

一、继承权不属于形成权。

二、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财产的所有人抛弃所有权,属于其个人自己对自己的财产处置行为,所以不是形成权。

三、形成权是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如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等。

催告权不是形成权,而应该是请求权。

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自己的行为,使自己与他人间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催告人即使向相对人进行了催告,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仍未发生变化,须待相对人对他的催告作相应的意思表示后,才发生变化,所以不是形成权。

所谓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特定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的权利。催告权人基于先前的行为(如无权处分)产生的基础权利请求他人(如真正的权利人)在催告期间内为特定的表示,如果作为,则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成立。如果真正的权利人不作为,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催告权应该是一种请求权。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请求权又可以分为债权性请求权和物权性请求权。形成权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作用是使权利人可以依其单方意思表示(构成单方法律行为),就可以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 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本来一种法律关系的变动需要该关系所涉及之各方当事人的共同同意才能发生,但是若一方当事人享有形成权,那么仅凭其一方的意思表示该种法律关系就会发生变动。民法上的形成权主要包括撤销权、追认权、抵消权、解除权。而催告权本身不是形成权。抗辩权是指否认请求权、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其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而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虽为支配权,但在受侵害时,需以请求权作为救济,故请求权在民事权利中的地位很重要如果你要有个直观的感觉,很简单的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赠与行为也是赠与人单方意思表示而形成法律关系的变更,同样,受赠人拒绝或接受的意思表示也会是赠与法律关系发生变化,从而亦属形成权。追问:依单方意思表示变更双方法律关系是形成权的定义!您说赠与并不是形成权的一种,因为其还要取决于被赠与人,才能形成赠与被赠与人的双方法律关系的变动!赠与的撤销是形成权的一种!我这里问的是受赠人的接收与拒绝是否属于,我这里记的不是!我现在想不起来为什么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记错了,请您回答一下,最好能解释一下!回答:受赠的接受是赠与法律关系成立的意思表示,赠与人的意思表示属于形成权,这没有疑问,但受赠人是否属于形成权,确实有点迷惑人。受赠的意思表示有三种结果:同意、明示拒绝和不作意思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导致赠与法律关系成立。明示拒绝和不作意思表示导致赠与法律关系不成立。受赠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作出受赠的意思表示,法律推定为放弃。这是法律的拟制,不是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属于形成权。看来你的意见是正确的,受赠方的意思表示不成立形成权。谢谢你的指正。追问:可是我记得老师说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不属于形成权啊。。。。赠与的撤销权才是形成权!赠与并不一定形成法律关系是么?所以双方之间的发露关系并没有产生、变动、或消灭!因此不够成形成权吧?您说的受赠人的同意不是产生法律关系么?我有点迷糊了。。。。。呵呵谢谢你的答案!能再和我详细说说么?回答:你老师的意见是正确的。给个资料给你看看:形成权的种类主要有

形成权(1)形成权的享有必须符合特别的正当性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需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法律效力,无对应义务,但相对人须容忍形成权行使之法律义务。因此形成权有两个来源:①形成权相对人事先的同意,如约定解除权;②立法者经由价值判断,通过法律明文规定的形成权。(2)形成权的特点①形成权的客体是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形成权的行使将导致法律关系变动,其作用的对象为民事法律关系。②形成权无对应的义务形成权行使时,相对人处于容忍形成权行使之法律效果发生的法律地位,谈不上相对人负有何种法律义务。③形成权具有从属性形成权须依附于基础法律关系,不能与所依附的基础法律关系分离而移转。如合同撤销权、解除权不得脱离该完整合同关系而存在。【注意】以下两种权利不是形成权:①债权人撤销权出题人采用折衷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为综合性权利(包括请求权能与形成权能),不属于形成权,但适用除斥期间。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②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合同法》第47、48条),因为催告不会直接引起权利的变动。(3)形成权的行使方式:①形成权作为一种单方决定权,权利的行使不以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为条件。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适用除斥期间,须在除斥期间内行使。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销,但可撤回。行使形成权的行为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注意】个别形成权不适用除斥期间,如离婚请求权、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②只允许起诉、仲裁的方式提起,即形成诉权。如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中的撤销权、离婚请求权。【注意】形成诉权中判决生效的时点与权利变动的时点重合:自判决生效时发生物权变动。③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单纯形成权,应以单方通知的方式行使形成权,明示(书面或口头通知)、默示(推定或单纯沉默)。④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得附条件或期限。但如果条件的成就与否依相对人意思而定或者所附期限明确的,形成权的行使可以附条件或者期限。如解除权人甲向乙表示:乙不于3月3日之前付清拖欠的房租,则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届时解除。甲行使解除权时所附的期限明确,不至于导致法律关系不确定的后果,有效。(4)形成权异议①一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抵销权时,允许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②当事人没有就异议期间达成约定的,异议期间为对方当事人收到解除通知、抵销通知之日起3个月。(5)形成权的分类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与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两大类,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财产法上的形成权物权法中的形成权①典物回赎权:依据民法理论②共有物分割请求权③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债法中的形成权①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②效力待定合同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同上合同法47、48条③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④选择之债中的选择权⑤法定抵销权⑥法定解除权与约定解除权⑦试用合同中买受人的认可权⑧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⑨间接代理中第三人的选择权⑩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身份法上的形成权继承法中的形成权①遗嘱撤销权②继承权抛弃③受遗赠权拋弃④遗产分割请求权: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婚姻法中的形成权①可撤销婚姻中受胁迫人的撤销权②离婚请求权③收养关系解除权(四)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这是在相互关联的民事权利中,依各权利的地位划分的。主权利是不依赖其他权利为条件而能够独立存在的权利,从权利则是以主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权利。在担保中,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而担保权则是从权利。

而司法部辅导材料卷三57页说:催告权和撤销权只需要相对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生效,故属于形成权。这样答案就应该是ABCD 2000年的考题,试卷二第51题,题目如下:

A:对越权代理的追认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行使的催告权

C:受遗赠人于知道受赠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权利

D: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行使的解除权

a.形成权只能通过明示方式行使

b.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c.债权人撤销权属形成权

d.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参考答案:bd 因为,权利人以自己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既可变动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可变动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前者如《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合同撤销权,后者如《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学者通说认为,形成权的本质特征是权利人以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动,至于所变动的是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他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重要,故将依单方意思变动法律关系的权利,统称为形成权,不再区分是变动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是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有少数学者(如台湾学者郑玉波、大陆学者梁慧星)则把形成权定义为以当事人单方意思变动自己与他人之间法律关系是的权利,而把单方意思变动两个他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权利称为可能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依债权人的单方意思变动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依郑玉波、梁慧星先生的观点,这种权利就应被称为可能权,而非形成权。 依效力进行权利分类: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形成权:依单方意思表示变动法律关系的权利。 具体层面的掌握――民法中典型的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法定抵销权、遗赠的接受与拒绝、选择权、债务免除。 在真题与辅导书冲突的情况下,依据真题大于辅导用书,权威老师说法大于一般教材,主流观点大于一般观点的标准,依据司法部煮熟的鸭子-嘴硬的特点以及有了错误拒不改正的毛病,在2007年司法考试中还是应当认定催告权不属于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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